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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挪用公款放高利贷可向检察院举报
http://www.yunnan.cn  发布时间 2010-02-09 15:46:39 星期二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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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宣传月启动

昨天,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在碧鸡广场做起了宣传员,启动了云南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宣传。与以往不同的是,2009年起,西山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的职能有了变化,除了抗诉类案件,增加了非抗诉类案件。比如支持受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法院执行进行法律监督,受理环境污染等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案件,也督促挪用公款放“高利贷”的公务员所在机关追回损失。

去年,西山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受理抗诉类案件25件,提请或建议提请抗诉了10件。在检察官张华的记忆里,新增的公益诉讼中,检察官发挥的作用还不少。“昆明市某机关单位一公务员伙同他人挪用公款100多万元,以‘高利贷’形式借给了他人。”张华说,公务员判刑后,检察官也找到了向公务员借款的两人,随后督促公务员所在机关追回借用公款。

在环境破坏方面的公益案件中,检察院与西山区森林公安建立联动机制。“案发之后,公安机关对嫌疑人作出行政处罚后,依然存在植被没有修复的情况下,采取公益诉讼方式的诉前和解即当事人赔钱和补种树,或直接起诉。”张华说,去年海口一起破坏森林的案件,采用的就是前一种方式。

由于民事行政检察科职能的增加,检察官特别关注了社会弱势群体急需救助的情形。“我们帮助了一个单亲妈妈状告孩子父亲索要抚养费,最后判其每月支付400元。”除了这些,法院在执行时,检察官也会介入法律监督,促使判决更快生效。

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唐彬告诉记者,去年全省受理申诉案件2000多件,抗诉案件400多件,非抗诉类案件1000多件。“这些案件的来源主要来自当事人申诉;我们想借此机会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职能告诉给老百姓,鼓励更多人来提供线索。”

记者 谭江华 (春城晚报)

责任编辑: 高佛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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