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社会频道-->社会与法-->正文
申办出租汽车公司不成 呈贡521辆面的状告公路运输局
http://www.yunnan.cn  发布时间 2010-03-10 09:31:26 星期三  来源:云南网     金碧坊创意淘宝频道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3元/月)

“10多年前,我们顺应发展,买了微型车开始投入乡村客运。可今年我们的合同就到期了,却面临自然淘汰得不到任何补偿的命运。”昨天,呈贡县521名乡村客运微面司机状告昆明市公路运输管理局呈贡县分局一案,在盘龙区法院开庭审理。呈贡县分局局长李睿出庭应诉。

司机代表称,20世纪90年代,呈贡县开展道路旅客运输项目,他们自发组建了7个车队,并经呈贡县政府批准。现521辆面的有合法许可证。为加快发展,政府决定取消面的,规划发展同类出租车。他们申办了呈贡欣城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但呈贡县分局收到微面的行政许可申请后,以各种借口阻止其合法的许可申请,并于2009年5月27日送达了“不予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

经过协商,521名面的司机提起集体诉讼,要求判令撤销呈贡县分局作出的不予许可决定书,要求为521辆合法面的办理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政许可证。

2009年7月9日,呈贡县法院受理此案。因521名面的司机提出管辖异议,2009年8月25日,昆明市中院指定盘龙区法院审理此案。

庭审中,呈贡县分局称,他们对本案所涉及的行政具有行政管理主体资格,所出具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是依法作出的且程序合法。2009年5月15日收到并受理521名面的司机的申请,5月27日就作出“不予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当天就将决定书送达给了521名司机,并告知不予许可的理由。请法院驳回面的司机的诉讼请求。

本案将择日宣判。

记者 洪扬  (都市时报)

相关文章
    关键词扩展阅读:
 
打印 收藏 二维码 关闭 社区 返回首页
关闭 
使用手机二维码扫描软件软件下载地址)可获得本页面链接地址
 
责任编辑: 张正
 
 
 
 
 
 
Baidu推广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授权云南网,在互联网上使用、发布、交流集团10报4刊的新闻信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云南日报报业集团任何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云南网”或“来源:云南网-云南””。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新闻-淘宝-娱乐-财经-淘宝-精品-读图-教育-健康-视频-旅游-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