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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着炸药去原单位索要补偿 涉嫌爆炸罪被警方逮捕
http://www.yunnan.cn  发布时间 2010-03-10 09:34:16 星期三  来源:云南网     金碧坊创意淘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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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威胁他们一下,不会真去点炸药。办公室里当时有20多人,个个和我一样有老有小……”想到家里生病的母亲和10岁的孩子,赵某红了眼眶。一个月前,他背着炸药来到以前的单位索要工资。

赵某今年40岁,1995年来到昆明捷星工程有限公司工作,期间离开过一段时间。2007年,赵某再次返回捷星。2009年9月,赵某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多发给了他一个月工资和3000元补贴。

今年1月31日,赵某从家里带着雷管、炸药来到昆明,第二天来到捷星,要求公司再补偿2万多元。赵某认为,按《劳动法》规定:辞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他工作了12年,辞职时工资每月2400元,按这个规定公司应再支付给他2万多元。

赵某的要求没被答应,他和公司负责人一直在协商。下午5点,到下班时间了,公司的人告诉赵某第二天再来商量。但赵某却认为公司在敷衍他,于是拿出来到昆明后买的香蕉水。就在大家合力制止赵某时,赵某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一名员工的手背刺伤。其他员工拨打了110。

五华公安分局丰宁派出所的民警赶到后,赵某跳到桌子上,声称如果还不答应就要和大家同归于尽。在民警劝说下,赵某渐渐平静下来。民警从他的上衣口袋中搜出两枚雷管,并在他的背包内发现18筒硝铵炸药(毛重3.6公斤)、8枚雷管、12根导火索。

因涉嫌爆炸罪,赵某被警方刑拘。昨天,赵某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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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携款逃跑

讨薪农民工迁怒劳动监察

记者秦聪俊 杨海冬 昨天上午10点,来自镇雄、四川等地的20多名农民工,数次找呈贡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维权,自认为讨要工钱无门后,爬上办公楼6楼楼顶。事情发生后,消防、民警和相关部门积极行动。在多方劝说下,中午12点左右,10多名农民工从楼顶走下。

20多名农民工都是在吴家营某房地产项目部建丰三处做活,过年前工程结束后,一直没拿到20多万元工资。建丰三处项目部的李经理称,农民工的工钱,公司已付给包工头,但包工头携款逃跑了。他们已向警方报了案,警方正在积极抓捕。等警方找到包工头,再解决此事。如果五月底六月初仍未找到包工头,工钱由公司暂时垫付。

劳动监察大队的李大队长称,他们3月1日接到农民工们的投诉后,就积极展开调查。由于包工头携款逃跑,项目部已向警方报了案,但他们没有权力抓捕包工头,还需等待警方抓捕的情况来开展工作。但劳动监察大队会随时走访农民工,协助警方工作。建丰三处项目部李经理已向他们写下保证书。

事情平息后,民警批评教育了农民工。

携款逃跑的包工头吕武,来自宣威市,警方正在追捕。

记者 孙文洁 李振宇 (都市时报)

昭通一男子身背雷管炸药回单位 讨要离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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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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