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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成有:做一个情系民众的“平民法官”
http://www.yunnan.cn  发布时间 2010-09-03 20:16:18 星期五  来源:云南网     金碧坊创意淘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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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我们看的一些电影、电视剧中,法官都是很威严的,高高在上、与世隔绝,让人一见到就心生敬畏。您刚才提到法官要把自己置于群众中去,同群众多接触、多交往、多联系,我们认为这样的法官确实是亲民、爱民的好法官,这样做是否会有损司法的权威性和中立性呢?

田成有:我认为,司法的权威性和中立性,是建立在民众的信任与尊重上而不是在法官自身的感觉上的。什么是人民性,人民性就是法官了解社情民意,人民了解司法的过程。

当然,我所说的让法官去接触民众,并不是主动出击,什么都做,什么都管,这样必然是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我们将法官地位要中立、超然和廉洁,要求法官与社会生活保持一定的距离,应理解为远离庸俗的社交圈、远离灯红酒绿的饭局和娱乐场所,而不是远离、脱离社会生活,拒绝与民众交往。

还有,我们的一些案件,判决了,生效了,执行起来却步履维艰,甚至有时原被告都不买账。这到底是为什么?作为一名法官,我也常常思考这个问题。我们也在自身找原因,法院的判决要站得住,不仅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还要符合社会大众普遍的价值观,我们的工作做得好不好,成效大不大,不能看当下的案结,更重要的是看明天的事了和将来民心的归顺,要看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是否有机统一。

我们的法官,如果永远只会机械办案,盲目自负,就会忽视甚至漠视民众的声音与利益,长此以往,民众就不会佩服我们司法的权威,也不会认同我们的努力,这样,高贵是有了,但权威却没了,法律是胜了,但民心却输了!

只有公正是不够的,不仅要公正,而且要在服务中体现出公正,让老百姓实实在在的感受到公正。

记者:您说的太好了。在中国的四级法院中,与老百姓接触最多的是广大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官,基层人民法院也是法院系统面向社会的“第一线”。近年来,案件受理量不断攀升,有的基层法院法官每年办案上百件,在这么大的工作压力下,要求他们做到上述要求是否可行呢?

田成有:你提到的确实是我们法院当前现实。我们的法官工作时间紧、案件多、压力大,以我们省会昆明市四区法院的法官为例,有的法官一年承办的案件达到200多件,不堪重负。但是,我觉得这与我们倡导的“平民法官”并不冲突。 其实,“平民法官”强调的是一种亲民的工作态度,一种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在每一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法官都可以,也都应当身体力行。审理案件,要像包公一样,严肃执法,对人,要像雷锋一样,热心善待,这样才能最终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通过我那么多年的教学和司法实践工作,我有一种深深的感受,那就是司法不仅是一个运用法律的方法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立场和感情问题。只有公正是不够的,不仅要公正,而且要在服务中体现出公正,让老百姓实实在在的感受到公正。

基层法院与老百姓接触最多,是法院系统对外的“窗口”。我记得模范法官宋鱼水有一句话让我深受震动,那就是:“中国老百姓如果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走进法院大门的。许多当事人可能一辈子就进法院一次,如果就是这唯一一次与法律的接触,却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得到一个想不明白的结果,就会在他们心中留下深深的伤痕;而维护了一个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就会增加一分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对社会的信心。 ”我愿用这句话与我的法官同仁们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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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苏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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