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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中院公布2017年度14件精品案例
“云南首例替考案 学生枪手均获刑”在列
2018-01-23 00:39:39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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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讯(记者 黄翘楚)1月22日,昆明中院面向社会发布了2017年度的14件精品案例。本次评出的精品案例经过全市两级法院推荐和筛选,法院内外评委多轮评选,最后从全市法院报送的72篇参选案例中选出,其中包括刑事4篇,民商事9篇,行政1篇。

“本次评选的精品案例新类型案件较多,审理专业性强,适用法律难度较大,对这些类型案件的审理具有较大的示范作用。”昆明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姚磊介绍,精品案例涉及热点难点问题多,对于促进同类案件认识的统一有积极影响。案件审理所确定的审判原则对于同类案件在办案指导思想、审判思路、责任认定、法律适用、两个效果的有机结合等方面具有参考和指导作用。

姚磊介绍,本次案例评选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指导思想,所评出的指导案例既体现全市法院法官理念的更新和创造性的司法能力,也是目前两级法院审判水平和法官综合业务素质的集中展示。精品案例的发布,有利于引导全体公民树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观念,进一步助推法治新昆明建设。

14个案例中,云南网(微信公众号:yunnancn)挑选了刑事、民商事、行政3类案件中类型较新、社会影响较大、市民较为关注的10起案件进行刊登。

案例一 村干部未履行职责是否构成滥用职权罪

被告人李国某在担任官渡区矣六街道办事处广卫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兼任党支部书记期间,被确定为广卫分指挥部社区负责人,具体工作主要根据广卫分指挥部安排进行政策宣传、动员拆迁和对村民房屋进行权属确认(出具《三级证明》、《五方认证意见》等)。

但在广卫村征地拆迁过程中,被告人李国某实未履行审查职责,在杨志某、李云某、罗某提供的虚构的用于确认被拆迁土地权属及现状的《三级证明》等文件上签字确认,致使杨志某骗取了征地拆迁补偿款1184040元 、李云某骗取了征地拆迁补偿款1323144元、罗某骗取了征地拆迁补偿款1275840元。

一审官渡法院认为,上诉人李国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滥用职权为他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发生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滥用职权罪,判处被告人李国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宣判后,上诉人李国某不服判,认为自己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在村民房屋权属确认过程中履行的是居委会主任的职责,不构成滥用职权罪,提出上诉。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认定上诉人李国某符合滥用职权罪的犯罪主体身份,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并发回官渡法院重新审判。发回重审后,官渡法院准许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撤回对被告人国某滥用职权罪的起诉。

裁判要旨:

认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人员是否符合渎职罪犯罪主体身份要求,应当严格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根据证据认定其是否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厘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区别。

评选理由:

本案系一起将村委会、居委会中的基层群众组织人员错误认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典型案例。合议庭紧紧抓住滥用职权罪犯罪构成的“职权”这一关键,对行为人主体身份作出了正确判断和认定,为审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有指导意义的范本。此外,本案“发回重审”的纠错处理模式,使下级检察机关自查后撤回了起诉,使案件得以妥善处理,充分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治的力量。

责任编辑: 武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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