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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西山:护航未成年人 及时发现干预避免欺凌发生
2018-01-24 09:55:50   来源: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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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编王丽娜/制图

  学校本是洋溢着梦想和青春的净土,当充斥着暴力、孤立、羞辱的事件发生,总会让孩子内心充满恐惧,如果不加约束,也会让那些伤害了别人的人狂妄自大,慢慢滑落进犯罪的泥沼。校园欺凌的真正原因是什么?西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西山检察院)针对昆明市共计1300名中小学生进行了两次问卷调查发现,在受欺凌和欺凌行为中,男生占比显著高于女生,其中33.7%的同学表示从未受到欺负。

  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的危害之深,对青少年身心的伤害之重,远超过一般人的认知,对此,西山检察院成立了全省首个以检察官名字命名的未成年人工作室——“春蕊”工作室,并多次进入校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与师生聊关于“校园欺凌”的那些事。

  现状调查 66.3%的学生受到过欺负

  近年来,有关校园欺凌的报道层出不穷,欺凌者往往还自己制作视频进行发布和扩散,在移动互联网时代,这些不良信息的传播极大地挑战着公共道德和司法制度。欺凌现象也给牵涉其中的学生、家庭和同学带来深远的影响。

  西山检察院与昆明市西山区向阳花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向阳花)针对昆明市中小学生进行了两次问卷调查,调查涉及学生共计1300人。

  “要找到校园欺凌的真正原因,应该建立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为此,我们针对昆明市二所普通中专、一所职业学校、一所普通中学、二所小学进行了两次问卷调查。”西山检察院员额检察官龙蕊介绍,参与调查男生519人,女生781人,年龄跨度在9.5岁到21岁之间。结果发现,在受欺凌占比中男生显著高于女生,在受欺负占比中未受到欺负的人占总人数的33.7%;有66.3%的学生曾经受到过欺负,其中有2%的学生一个星期会受到一次或多次欺负。

  结果显示,成绩不好的学生、和别人相处不好的学生、喜欢向老师打小报告的人、性格软弱的学生都容易成为受害者;强壮、有钱、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最容易成为欺凌者;学校的偏僻场合最容易发生校园欺凌,厕所、教室、校园外边属于易发场所的第二梯队。当遭遇校园欺凌时,大部分学生还是会倾向于将事情告诉老师,其次是父母、同学,极少的同学会选择告诉其他人,如亲属等。

  及时发现 是避免欺凌事件发生的关键

  校园欺凌事件为什么会频发?哪些因素导致了欺凌事件的发生?龙蕊介绍,青少年身心发育的不健全、家庭教育的偏差和社会以及网络的不良影响都可能导致校园欺凌的发生。

  但目前,社会对于校园欺凌现象的应对和预防,更多停留在口号式的呼吁、运动式的宣传上。常见的方式是,当某个学校爆出了欺凌事件以后,开展校园法治宣讲,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风头一过,一切回到常态,直到下一次事件发生。

  在西山检察院和向阳花的调查中,针对“我认为采取何种措施最能减少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这个问题,44%的学生选择了“学校应该采取更严厉的惩罚措施”,24.7%的学生选择了“老师应该加强关注”。“也就是说,接近70%的学生认为干预校园欺凌行为最重要的环节在学校和老师。”向阳花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主任郝万胜说,但根据调查,大多数中小学对于校园欺凌行为缺乏统一的应对预案,没有标准的处理流程,很多教师也缺乏处理经验,没有接受过相关的培训。

  “在我们进行的个案调查中,也正是由于老师的及时发现和及时行动,有效避免了一起欺凌事件的发生。”龙蕊认为,及时发现和干预,是目前行之有效的对策。可以在现有家校即时通讯的手机应用中,增加微信报警的功能模块,后台由检察机关管理。当校园欺凌发生后,被欺凌学生或发现欺凌行为的学生,可及时通过即时通讯应用,一键报检。检察机关通过后台系统可以同时发现具体的欺凌行为、发生欺凌行为的学校和时间以及报检学生的联系方式,根据事件的危急和伤害程度做出相关处置。此外,根据欺凌事件的情节轻重和屡犯情况,学校可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同时,配套系列课程,让学生学会相关的知识。

  远离欺凌 “春蕊”为未成年人护航

  “春天的花蕊,充满无限的希望。”在西山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办公室有个充满爱心和希望的名字,叫作“春蕊”工作室。工作室成立于2017年,也是云南省首家以检察官名字命名的未检工作室,龙蕊就是“春蕊”工作室的负责人。

  近日,“春蕊”工作室的未检检察官们再次出发,来到北京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和初二年级的500余名师生聊关于“校园欺凌”的那些事。

  “去年,‘春蕊’工作室多次到云南昆明工业学校、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北京大学附属实验中学等十余所学校开展法治宣传,宣讲对象覆盖了近10000名在校师生。”西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殷灵介绍,同时,与云南昆明工业学校和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开展了“检校共建”项目,与两所学校共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并任命未检分管副检察长和未检检察官为法治副校长。

  此外,还到西山区前卫街道望江路社区和马街街道马街北路社区的儿童之家,为6-17岁的学龄儿童开展了“防范校园欺凌”的专题讲座。

  “我们是‘未检人’,作为守一方安宁和谐的一线司法工作者,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才能成就我们新一代的后备军,传承‘诚信、守法、友爱’也是我们的一肩之责。”龙蕊说,“春蕊”工作室还将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社区矫治、法治宣传、心理干预、家庭介入帮扶、人性关爱等机制融入案件办理中,在守护孩子们健康的成长时,也不忘向触法少年伸去救助之手,通过构建社会性司法体系,在帮助触法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同时,实现案件双向权益全方位保护。

  如何应对

  不要把欺凌变成一个人的秘密

  校园欺凌不仅给当事人造成现时的身体和心灵的创伤,更可能影响到成年后的人格特质和幸福感的获得。那么,当我们遇到校园欺凌时,学生、家长、老师应该怎么办?

  学生:要告诉自己信任的人。用各种可能的方式,比如打电话,发手机短信或微信,也可以写字条。这个人可能是老师、家长、校长、学校保安、同学或者比自己年长的朋友。建议你一定要告诉老师和家长。如果你告诉的那个人不能帮助你,或者没有采取任何行动,那就继续找别人,永远不要把欺凌变成一个人的秘密。尽量不要让欺凌者看到你沮丧,避免待在欺凌者容易欺负你的地方,比如老师看不到的地方、操场的角落、没人的走廊等,要尽量经常和你的朋友或者能保护你的人在一起。

  父母:欺凌可以在很小年纪便开始,甚至2至3岁,如果不予以纠正,随着孩子长大,欺凌问题就会更加严重。作为家长,应该教育孩子怎样关心他人、怎样与其他人相处、怎样处理愤怒情绪以及维护自己时怎样有自信却不挑衅,家长可以帮助他们,告诉他们在学校里出现问题时到哪里寻求帮助,以及应该采取什么行动。

  老师:当受害学生向老师直接或间接表明欺凌处境时,老师应当以建设性的方式和家长沟通,确保学生在校内得到有效身心保护。根据情况向校长上报和讨论欺凌情况并根据校内规章制度和欺凌事件大小,决定是否需要向外部——校外专家寻求支援。校外专家和老师、校长判断欺凌事件是否属于虐待、骚扰甚至犯罪行为,若是,则需要将案件向司法机关上报。此外,老师还应教导学生作为受害学生的好友或者信赖的朋友,当他们知道有学生受欺凌时应当主动让受害学生知道他们会将这件事情告诉一个值得信任,并且可以帮助他走出困境的成年人,当旁观者向老师揭发欺凌时,要肯定揭发者的勇气,向学校反映当前情况,在必要情况下,保护受害学生和揭发者。

    昆明日报 记者蔡靖妮报道

责任编辑: 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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