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晋宁区森林公安局接村民电话报称,其在二街镇栗庙村捡到一只鹰,希望交给森林公安机关进行救助。
报警人李先生告诉民警,当天上午他去山上干活,在途经栗庙村十字盘山时发现该鹰蹲在路边,驱赶后也不会飞,为防止该鹰被伤害,遂将其带回办公室并报警。
民警对该鹰体表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有伤痕。为使该鹰得到更好的救助,民警于当日将其送到云南省野生动物收容拯救中心。经中心工作人员初步鉴定,该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幼鸟)。
(记者 左学佳 通讯员 张栖绮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