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拒付七旬父母150元赡养费 法院强制执行
2018-05-11 16:52:18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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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庄莉)年逾七十,家住云南红河开远的杨大爷夫妇最近有点烦,二老有三个儿子,但三个儿子却埋怨二老在分配财产的时候,有偏心和不均现象,均拒绝赡养二老。无奈之下,二老将自己的三个儿子起诉到法院,经判决,三个儿子每人每月向老人支付赡养费150元。判决生效后,除杨某富外,杨某林、杨某平未履行法定义务,二老申请至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态度恶劣 拒不履行

“喂,请问是杨某平吗?”

“是的”

“我是开远法院执行局干警,杨大爷二老赡养纠纷一案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我院......”

“嘟~嘟~嘟~”

话没说完,对方已经挂断电话,再打尽是占线,对方已经将电话设置为黑名单。

此时的执行法官一脸的无奈,但对被执行人不配合、态度恶劣的现象早已习以为常。

两件执行案件标的很小,申请金额为2018年1月份的赡养费150元,两名被执行加起来仅为300元!

看到两名申请人已过古稀之年,作为子女的两名被执行人竟然每月150元的赡养费都不履行,执行法官感到内心很是酸楚。

多方调解 利剑出鞘

经多次走访村委会、村民小组干部,了解两名被执行人杨某林、杨某平的家庭经济情况,得知每月150元的赡养费对于被执行人来说完全有能力承担。

出于执行标的额小,强制执行会加重家庭矛盾,若不从根本上转变两名被执行的思想,两名老人申请强制执行完这个月,下一个月的赡养费又无着落,执行之路将会月复一月,二老颐养天年更无从谈及。执行法官仍希望两名被执行人能够回心转意,积极主动地履行赡养义务。

但经法官、村干部、调解员多方做工作,二被执行人仍旧顽抗执行,拒接电话、拒收法律文书。

上门执行 竟然跑了

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的多方监督下,开远法院执行局干警到达被执行人杨某林家中。

刚进入村寨,执行法官与村干部取得联系,获知被执行人杨某林和杨某平均在家。

“我是开远法院执行局干警,请问杨某平在家吗?”

“不在。”

“你是谁,杨某平呢?”

“我是杨某平的媳妇,他去建水看病了。”

就在执行干警赶到的前后3分钟的时间里,被执行人杨某林为了抵抗执行,竟然跑了!

面对来访的执行干警,杨某林的妻子一脸淡漠,以不识字、不会说普通话、没钱为由,拒不说出杨某林的行踪,也不履行赡养义务,以期能够躲过法院的强制执行。

两名老人就住在二儿子杨某林的隔壁,听到儿媳妇传来的声音,虽此前已经过多次争吵,但再次听到谈话内容,两位老人仍旧眼眶泛红。

看到体弱多病、皱纹纵横的两位老人,茫然坐在自家院子里,执行法官气愤不已。面对“老赖”嘴脸,法理、情理简直就是对牛弹琴。

搜查进行到10分钟,搜查出银行存单两张,总金额4万多,此时杨某林的妻子绷不住了,当场履行赡养费150元。

财产分配不均 拒绝赡养

执行完毕刚出杨某林家,碰巧遇到另一个被执行人杨某平。此时,杨某平刚遛鸟回来。

“杨某平,父母养你小,你养父母老,这是应该的吧?”

“应该,但是两个老人分家时财产分配不公平。”

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很多村民文化程度低下,认为老人和谁住在一起,老人就应该由谁来赡养;或者以老人偏心、财产分配不均为由,拒绝赡养老人。

但法律规定,赡养老人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子女不得以财产处理为由拒绝赡养老人。

“如果老人不重新分配财产,你是不是就不赡养父母,不履行义务?

“是的。”被执行人杨某平认为自己很委屈,当初分家时,两位老人偏心最小的儿子,财产分配不均,因此对前来执行的法官大声嚷嚷,诉说委屈,拒不履行。

“杨某平,你有财产却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拒不给付赡养费,我院决定对你采取拘留措施,现向你送达拘留决定书。 ”

“我错了,我现在就给钱”见法警将手铐把自己扣住,被执行人杨某平慌了,态度有了大转变,连忙说。

“晚了,你现在的问题是要从思想上承认错误,切实担负起父母的养老义务。”

感受到法院执行的雷霆之势,被执行人杨某平经过反省,积极主动地承认错误,并保证会按时给付父母赡养费,除缴纳申请人申请的一月份赡养费150元外,并将截至目前3个月的赡养费也一并交给自己的父母。

次日上午,一直跟法院“躲猫猫”的杨某林来到法院,主动缴纳申请之外的三个月赡养费。

责任编辑: 乐诚弘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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