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腾冲:法庭上惊现“神转折”原告获赔后当庭退回赔偿款
2018-05-11 18:30:47   来源:云南网
分享至: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杨再艳)原告将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在获赔后却又将赔偿款转手交还被告,法庭上为何会出现如此匪夷所思的一幕?原被告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彭刚(化名)与彭敏(化名)为同胞兄妹,系云南腾冲市曲石镇人。2017年11月19日,彭刚驾驶摩托车载彭敏在腾泸线K22+500M处与被告郭某驾驶的轿车相撞,事故造成兄妹二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彭刚与郭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彭敏无责任。

 因为此次事故,彭刚入院治疗20天,并且身体构成十级伤残,在承受身体伤害的同时,彭刚也一直为事故造成妹妹彭敏受伤懊恼不已。

 不曾想,自己还没有来得及好好探望妹妹,却等来了妹妹的一纸诉状。原来,彭敏因事故受伤住院14天,起诉要求自己连带赔偿损失五万余元。自己好心搭妹妹乘车,两人都受伤后,妹妹还要将自己告上法庭。一时间,脑子还没转过弯来的彭刚火冒三丈,气愤地声称将从此和妹妹不再往来。

 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考虑到二人系兄妹关系,且交通事故的发生是谁都不希望的事情,为使兄妹俩消除隔阂,法官多渠道、多方面做了两兄妹的调解工作。最终,在法庭上,几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赔付彭敏三万余元,彭刚赔付彭敏七千余元,郭某赔付彭敏一千元。

 原本此案将就此尘埃落定,没想到彭敏收到钱后,却做出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举动:她跨过旁听席,将钱交回了哥哥彭刚的手上。

 原来,毕竟同胞亲情血浓于水,彭敏虽然起诉将彭刚列为被告,但心里最看重的还是兄妹之间多年的亲情。彭刚接过钱后,也不由流下了感动的泪水,当即与妹妹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 党一郡
扫一扫,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