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贡山俩农民猎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高黎贡山羚牛 获刑3年罚金4千元
2018-05-14 21:27:07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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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摄影 茶学华 李丽香)近日,云南省怒江州贡山县农民汉才某、汉国某非法猎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野牛一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经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8月初,云南省怒江州贡山县丙中洛镇汉才某携带一支改装射钉枪与汉国某、卫某(加案处理)三人相约在贡山县独龙江公路上山找药村,并在贡山县独龙江公路老路63公里上方搭建了一个窝棚。8月15日,三人在窝棚休息时。听见汉才某的狗不停的叫,汉才某和汉国某前往查看,发现在河沟处,狗围住了一头野牛。于是由汉国某守着野牛,汉才某折回窝棚拿射钉枪后持枪打死野牛。随后卫某也来到现场,三人一起解剖野牛, 并把牛肉背回窝棚。独龙江天保所5名护林员巡山至此,发现窝棚内放有被分块的野牛肉而案发,三人因害怕逃离了现场。

经鉴定,涉案野牛系高黎贡山羚牛(扭角羚)属于国家I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价值30万元;汉才东携带的改装射钉枪以火药为动力,具有致伤力,被认定为枪支。

2017年8月30日,汉才某、汉国某相约到贡山县森林公安局投案并供述犯罪事实。

法院判决,汉国某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汉才某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羚牛(学名:Budorcas taxicolor),仅产于亚洲的中国、印度、尼泊尔、不丹和缅甸五个国家,中国是羚牛资源最丰富的国家,分布区域在北纬25°15′-34°10′,东经 97°30′-109°30′之间。分为4个亚种:高黎贡羚牛、不丹羚牛、四川羚牛、秦岭羚牛,属于濒危的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被中国公布的红皮书列为濒危种。

责任编辑: 赵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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