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警方去年破获经济犯罪案7215起
2018-05-15 18:21:44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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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5月15日,记者从云南省公安厅获悉,2017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重拳打击扰乱市场秩序、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案件,全年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7215起,挽回经济损失17亿余元。成功侦办了昆明华夏养老网络传销案、“2.28”非法集资案等一批公安部、省委和省公安厅督办的重特大案件。

查破传销违法犯罪案件202起

记者了解到,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主动联合金融、税务、工商、质监等行政执法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参与互联网金融整治、“中国制造清风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专门对非法集资、组织领导传销、制贩假币、侵权假冒、涉税等突出经济犯罪开展专项整治,查破传销违法犯罪案件202起,涉案金额2.7亿余元,捣毁窝点455个;查破假冒伪劣犯罪案件1192起,捣毁制假窝点83个,打掉犯罪团伙14个,缴获涉案金额6.05亿余元、查获65万余件伪劣侵权商品,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被国务院评为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集体。查破涉税案件489起,摧毁了多个跨区域涉税犯罪团伙。

破获非法集资类案件180起

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非法集资类案件180起,挽回经济损失2.4亿余元,有效遏制了非法集资活动的高发态势。但云南省非法集资发案形势依然严峻,波及领域广、社会危害性大,参与人员损失惨重,投融资类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房地产、农业等重点行业内的非法集资案件持续高发,借贷理财、私募股权、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新型领域逐步成为非法集资重灾区;数起非法集资案件均出现犯罪嫌疑人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募集大量资金、资金链断裂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或“跑路”。

这些非法集资活动从沿海向内地、从大城市向中小城市、甚至农村边远地区蔓延,不法分子冒用金融创新、精准扶贫、慈善互助等项目,甚至授意、唆使参与者虚构商品交易获得“消费返利”等层层包装设计所谓的项目和产品,诱惑群众投入资金行骗,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协助抓捕境外逃犯全国第一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密织天网积极开展“猎狐2017”专项行动,想方设法将逃往境外的经济犯罪嫌疑人,特别是外逃人员中的“红通”人员,追捕回国接受法律制裁。经全省上下齐心、共同努力,充分发挥国际警务协作机制和借助区位优势。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先后从加拿大、泰国、香港、老挝、越南、缅甸等国家(地区)共抓获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44名,协助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江苏、湖北、湖南、江西、福建、山东、河南、山西、重庆、四川、贵州等15省(市、区)公安机关抓获境外逃犯26名,协助抓捕数全国第一。

此外,还抓获涉腐“红通”人员2名,成功规劝第26名“百名红通人员”李文革回国自首,“猎狐2017”工作得到公安部的肯定。

帮助民众企业提高发现识别经济犯罪能力

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提示,帮助群众、企业提高发现、识别经济犯罪、识别风险隐患的能力,提醒相关行业部门采取措施,有效堵塞漏洞、化解风险。

还专门出台了六项维护企业权益、服务经济发展的工作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防范传销和非法校园贷巡回宣讲活动;联合云南证监局开展了防范“非法证券期货”进社区活动;大张旗鼓奖励经济犯罪举报有功人员;经侦总队还专门针对社会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诈骗、非法集资、传销和银行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类型,围绕其犯罪手法、犯罪规律、危害对象和防范措施进行策划,创作了《奇怪的电话》、《“吃人”的林地》等9集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公益动漫宣传片。

公安机关提示注意防范的“投资”、“理财”项目

针对新型网络传销、非法集资等突出经济犯罪案件高发多发,社会关注度高的情况,省公安厅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风险意识,警惕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以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在街头商场发放广告的;以组织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要求以现金方式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等十种情形的“投资”、“理财”项目。

责任编辑: 乐诚弘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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