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龙陵:学生动员家长上缴私藏枪支
2018-05-20 22:40:37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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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讯(记者 熊强 赵黎浩 通讯员 杨汉申)“民警同志,我家孙女今天回家动员我缴枪,我走了30分钟山路才赶到,你们不会见怪吧?” 5月15日,云南省龙陵县龙江乡新寨村一名70多岁老人急匆匆地走进村委会这样说道,一阵寒暄过后,老人将一支锈迹斑斑的火药枪上缴到民警手中。

这名老人姓杨,上缴的枪支是40多年前生产队配发给老杨守包谷地的“装备武器”。老杨说,孙女当天放学回家告诉他,警察到她们学校上枪课时说是私藏枪支是违法行为,造成后果的还要坐牢。孙女非要老杨把枪支上缴派出所,否则就耍赖不上学。听了孙女的话,老杨哪敢含糊,立即放下手中的活计,带上枪支赶到村委会缴枪。

与老杨一样到村委会缴枪的还有何某、李某等村民,这些缴枪村民都是学生的家长,他们的子女听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以下简称《枪法》)讲座后,动员家长前来缴枪。

为深入推进“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开展,预防枪患案件发生,云南省龙陵县公安局龙江派出所依托辖区15中小学校4000多名学生广泛开展《枪法》送校园宣传活动,通过“大手拉小手”、“家庭普法”等方式将《枪法》宣传攻势延伸到村村寨寨,开展到家家户户。

“各位同学,根据《枪法》规定,私藏枪支是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家里藏有枪支一定记得动员家长将枪支上缴公安机关,拒不上缴,被人举报或者被公安机关侦查发现的,你们的家长将被公安机关罚款和拘留,情节严重者还要坐牢。”“如果家长被处理,他们承担的法律后果将会影响到你们的家庭生活,甚至还会影响到你们将来的升学就业。”民警在进行宣传时说道。

今年以来,像这样的《枪法》宣传课遍及该所15所中小学校。民警李加锦介绍说,学生对《枪法》知识容易理解,通过学生开展“家庭普法”,“家庭普法”与常规宣传相比效果更好。有的学生还要让家长在传单上签下名字给民警“验收”,通过送法宣传到校园活动,该所“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中。

据悉,自“枪法进校园”、“普法到班级”《枪法》宣传活动开展以来,该所共收到村民上缴枪支13支,雷管10余枚,发放传单标语15000多份,辖区村民对《枪法》知晓率获得了大幅提高。“学生家长上缴枪支行为还受到了广大村民的纷纷称赞,《枪法》宣传开始起到了连锁反应。”所长邵维方高兴地说道。

责任编辑: 乐诚弘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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