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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2名干部私设小金库违规发福利送礼被查处
2018-05-23 10:40:0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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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纪问题通报

  2018年4月26日,浙江省舟山市纪委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一起为舟山市农产品营销管理中心原主任贺军祥、原副主任顾伟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0年至2017年,贺军祥、顾伟通过截留仓库租金、虚列职工绩效奖金、截留土地转租收入等,采取不入账、虚列成本等方式,设立账外资金234.7万元,上述资金大部分被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和公款送礼。2018年2月,贺军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顾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事件回顾

  浙江省舟山市农产品营销管理中心具有农产品进入市场的综合协调管理、指导农产品营销主体拓展销售市场等职能,拥有一些仓库房产以及租赁的土地资源,同时还有组织企业参加农博会收取的相关摊位费等资金。

  “怎样才能盘活单位资源资金为大家搞些福利呢?”该营销管理中心主任贺军祥盘算着,“把这些资源资金用活用足,只要是为了开展工作,打打‘擦边球’也未尝不可。”

  “这钱还是我们自己留着吧,反正我们不说,上面也不会知道。给单位职工搞点‘福利’,用于接待客人,用起来也比较方便。”在贺军祥授意下,2010年至2016年,农产品营销管理中心将部分房屋出租给企业经营,收取租金28万元,这本该纳入财政账户的钱被置于账外,用于农产品营销管理中心人员订购牛奶、餐费报销、购买水产品和烟酒送礼等开支。

  有了“盘活”资金的“成功经验”,贺军祥又有了一个更大胆的主意,“这笔钱属于绩效工资总额里的,发给大家应该没有问题,再说这样做可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2012年至2016年,农产品营销管理中心将2名在编不在岗人员(因停薪留职不符合规定,两人另作处理)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终考核奖共计55.7万元置于账外,其中52.1万元以优秀人员奖、年终考核奖名义发放给该管理中心的干部职工。

  “农博会上前来参观的嘉宾比较多,给嘉宾准备一份礼品意思意思也是应该的,平时我们的工作也少不了他们的支持。但我们的经费有限,买礼品的钱还得另外想办法。要不这钱就从我们收取的摊位费中支出好了。”贺军祥与顾伟商量。2012年至2016年期间,农产品营销管理中心收取相关企业参加杭州农博会和上海农展会的摊位费共计26.5万元,其中的16.74万元被置于账外,主要用于农博会期间礼品采购、产品品鉴等开支。

  就这样,2010年到2017年,舟山市农产品营销管理中心通过房租收入不入账、领取在编不在岗人员工资、截留农博会摊位费等方式,设立账外账,涉及资金234.7万元,大部分资金已被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和公款送礼等。

  ●查处经过

  2017年10月,舟山市委第三巡察组进驻市农林与渔农村委员会开展巡察,在谈话了解及查阅相关资料时,巡察组发现了农产品营销管理中心私设小金库、违规发福利的问题线索。

  2011年1月收取郑某某房租2万元,戴某某场地费3万元;1月支出福利牛奶9420元,水产品18510元。

  2012年1月收取郑某某房租2万元,戴某某场地费3万元;1月支出福利牛奶11001.6元,过节费4462元。

  ……

  巡察组将该问题线索移交舟山市纪委。

  2017年11月,舟山市纪委成立调查组,对上述线索进行深入调查,并约谈管理中心主任贺军祥、副主任顾伟等人。

  “请你说说28万元房租收入未入账的问题。”

  “2010年到2014年,管理中心收取郑某某租金每年2万元,2015年到2016年每年租金1.5万元,合计13万元。2010年到2014年,管理中心收取戴某某每年租金3万元,合计15万元。这样总计是28万元。这钱都没有进入财政账户,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和送礼了。”

  “收取的农博会摊位费都用于何处了?”

  “收取的摊位费分两部分,一部分9.8万元进入了财政账户,另一部分被置于账外,用于农博会的各种开支了。”

  面对调查组的询问,贺军祥、顾伟等人如实交代了问题。

  “自己认识存在偏差,对有些明知有违反财经纪律之嫌的做法,总是错误地认为这是作为负责人的担当……”在个人检讨书中,贺军祥后悔不已。(本报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 陈晨)

责任编辑: 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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