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5月29日电 (索有为 韦磊)广东省人民检察院5月29日发布《广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下称“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17年广东检方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与2016年、2015年相比降幅分别为1.52%,31.48%。近三年,广东省未成年人犯罪率由4.20%降至3.17%,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白皮书称,2017年,广东检方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932件6119人,占全年审查逮捕刑事案件总数的3.65%。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625件6354人,占全年审查起诉刑事案件总数的3.43%。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捕率为21.47%,不诉率为13.13%,与2016年的不捕率18.83%、不诉率7.79%相比大幅上升。
2017年,广东检方审查逮捕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328件5833人,占全年审查逮捕刑事案件总数的3.09%。审查起诉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147件6850人,占全年审查起诉刑事案件总数的3.07%。
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数量基本持平。2017年重新犯罪的未成年人为140人,占同期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2.80%。与2016年的125人、2015年的178人相比变化不大。
白皮书显示,广东未成年人犯罪区域性明显。2017年,珠三角地区检方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全省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61.62%;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侵财、暴力型犯罪,结伙共同作案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2017年广东检方起诉共同犯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150人,占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43.04%。
值得关注的是,非本省户籍未成年人犯罪占比较高。2017年广东检方起诉非本省户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082人,占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41.68%。
令人欣慰的是,2017年广东检方起诉14-16周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95人,占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9.91%。与2016年的10.63%、2015年的12.01%相比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此外,未成年人毒品犯罪数量明显下降。2017年广东检方起诉涉嫌毒品犯罪的未成年人共235人,占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总数的4.70%。与2016年的441人、2015年的692人相比降幅高达46.71%、66.04%。
白皮书指出,2017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侵财(盗窃、抢劫、抢夺、诈骗)、性侵(强奸、猥亵、强迫卖淫)和暴力犯罪(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分别占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35.68%、19.90%、13.50%。女性未成年人由于自我保护和对抗暴力能力相对较弱,成为强奸、猥亵、强迫卖淫、故意伤害、拐卖、虐待、绑架等犯罪的主要对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