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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手机玩游戏 成都8岁女孩12天花光13万
2018-05-31 17:08:44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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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块八毛四,这是银行卡上显示的余额。拿着一叠银行流水,成都的罗女士盘腿坐在沙发上,垂着脑袋,目光呆滞,“打,已经打了四五次了,还是解不了气。”她提到女儿,并不避讳自己动过手,然而这些都于事无补,银行卡上13万没了。罗女士的女儿慧慧(化名)今年8岁,今年5月,在妈妈的手机里下载了《炫舞浪漫爱》游戏,女儿每天回家都要抢过她的手机玩。最近家里急着用钱,她拿出一张存有13万余元的银行卡去取钱,ATM机显示余额却为1.84元!找女儿问才得知,女儿在手机上玩的游戏要花钱充“钻石”,而女儿悄悄将罗女士的银行卡绑定在手机上。

  5月29日上午,成都南光工人村宿舍,罗女士呆呆地坐在沙发上。当被记者询问时,她才回过神,“钱还要得回来不?”

  罗女士和丈夫在成都经营一个汽修铺面。最近家里等着用钱,罗女士把一张存有13万余元的银行卡拿出来,当她拿到ATM机上取钱时才发现,上面只有1.84元。5月24日9时,罗女士到银行打印了5月1日到5月24日个人活期账户交易明细,发现卡上的钱通过“(特约)华为钱包”和“财付通—微信支付:华为钱包”不断被消费。

  5月11日她卡上还有139345元,随后就跟开了“水阀”一样,每天流失。从最开始的30元、100元,到后来的500元、1000元,消费频率也从最开始的9次,到后来每天消费50多次。在5月21日这天,银行卡无卡自主消费记录达52次,一直到5月23日,消费记录终于停了,最后一次消费50元后,卡上数字停在了1.84。

  罗女士把女儿叫到了身边。慧慧说出了实情——“她说她在玩游戏的时候绑定了银行卡。”在罗女士手机中,消费月账单显示为82056元,罗女士的银行卡没有设置短信提醒,这些钱花了也“不声不响”,5月22日这天,罗女士在卡上取了5000元,也没有发现异常。

  据罗女士介绍,这个游戏是11岁的花花(化名)教女儿玩的,“她是我一个朋友的女儿,周末我会去接她过来玩。”罗女士说,两个小朋友在一起喜欢玩手机。她推测,慧慧的好朋友也绑定了这张银行卡,可能是她也消费过。

  能否退费

  需要更多证据

  正与商家协商

  记者联系到“炫舞浪漫爱”的客服人员,对方表示,这款游戏建议“12岁及以上年龄玩家”玩,当记者提出要查询消费记录时,她表示,没有权限核实非本人的游戏数据。她发了华为客服电话,并介绍说,公司和华为、oppo、vivo等品牌手机合作商合作,这些合作商都有自己的管理权限。 随后,记者联系到华为商城客服人员,对方表示,消费者需要将消费信息与银行卡流水进行核对,确认消费明细。是否小孩利用大人的银行卡绑定手机在游戏里消费,还要提供更多的证据。她表示希望消费者将消费记录打包发到邮箱,后台技术人员将对信息进行分析,能否退费,还要同研发人员和游戏商家进行具体协商。

  律师分析

  家长疏于监护 游戏公司审核有漏洞

  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认为,首先应当查明玩游戏及转款充值的均是慧慧,若这个事实成立,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慧慧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通过母亲的手机下载游戏并绑定母亲的银行卡等行为,责任既有慧慧母亲疏于监护,而游戏公司在审核注册信息及大额消费时也有一定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秀也认为,慧慧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游戏软件里的这种巨额消费行为显然和她的年龄不相适应,必须要在监护人确认后才能生效,否则可以要求游戏公司退款。不过,要证明是小朋友在消费,就要提供相关证明,因为不排除孩子家长玩游戏,如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是小朋友使用手机进行充值、玩游戏,那么让游戏公司承担退款可能也不合理。刘秀提醒说,整个过程中,家长也有疏忽,“家长要对手机、银行卡、身份证妥善保管,不要让孩子轻易使用它们”。

  据《成都商报》 宦小淮

责任编辑: 钱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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