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6月1日,云南省环保厅发布的《2017年云南省环境状况公报》指出,2017年云南省优良天数比例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位居第一,全省生态保护指数排名全国第二。
云南省环保厅副厅长杨春明介绍,2017年云南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主要河流国控省控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82.6%,比2016年提高0.9个百分点;主要出境、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湖泊、水库水质优良率为86.0%,与2016年相比提高2.2%。九大高原湖泊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7.7%,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
公报显示,2017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16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在95.3%~100%之间,全省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8.2%,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的2017年全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云南省优良天数比例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位居第一。丽江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全省城市森林环境质量总体为好,森林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全省森林面积增加11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从56.24%提高到59.3%。建立各种级别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7处。已建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161个,总面积约286万公顷,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7.3%。全省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重点辐射污染源周围辐射环境水平正常。全省生态保护指数排名全国第二。
2017年,云南省强力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4大类14个方面的具体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到各州(市)及省级有关部门。截至目前,2017年底前应完成的整改事项完成率为97.8%,“中长期类”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开展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成立了4个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分4批对各州(市)开展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实现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对16个州(市)的全覆盖,共形成整改落实问题484个,目前正在全力推进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在完善环境保护法规制度、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同时,云南省持续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据统计,2017年行政处罚案件数、处罚金额和典型案件数与2016年同比增长62.1%、98.8%、177.4%,与2015年相比增长114%、309%、217%,罚款金额是“十二五”期间五年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