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6月1日发布的《2017年昆明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显示,2017年昆明市主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量为177.65万吨,全部进入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昆明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深入推进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全面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抓好环境风险防控,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公报》显示, 2017年,滇池全湖总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Ⅴ类标准,阳宗海水质保持Ⅲ类标准,出境河流断面水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60天、优良率为98.6%;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021.58万吨,综合利用量为1176.12万吨,处置量为1704.91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为95.35%;主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量为177.65万吨,全部进入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同时,昆明市区医疗机构全年医疗废物产生量为12140吨,均送往昆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100%。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738734吨,综合利用量为416616吨,处置量为318176吨,贮存量为3942吨,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为99.47%。
昆明市还持续开展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地下水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纳污坑塘环境排查整治工作及砖瓦、煤炭、钢铁、火电、造纸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滇池流域的环境综合执法力度。
记者 浦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