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6月5日电(记者梁建强)为切实推进长江大保护相关工作,湖北公安机关着力加大打击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据湖北省公安厅最新统计,2015年以来,湖北公安机关累计出动警力6.3万余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7000余次,发现并督促整改环境问题1.2万个。
记者5日从湖北省公安厅获悉,近年来,湖北各级公安机关坚持“零容忍”,紧盯突出问题,保持严打高压,集中侦破了一批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打掉了一批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整治了一批影响长江流域治安秩序稳定的突出问题。
湖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干永平介绍,2017年底,湖北公安机关率先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湖警长制,湖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曾欣担任湖北省河湖总警长。湖北各级公安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部门协作,严打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截至目前,湖北共有1600余名河湖警长上岗履职,在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同时,湖北公安机关还精心组织,开展专项大整治。湖北省公安厅会同环保、农业、交通等部门,连续3年组织开展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清水、蓝天”行动,连续两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并集中开展长江、汉江干线非法码头清理取缔工作,大力整治长江流域非法排污、非法捕捞、非法码头等突出环境问题。
据湖北省公安厅统计,2015年以来,湖北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6.3万余次、船艇210艘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7000余次,检查企业2万余家,发现并督促整改环境问题1.2万个,整治取缔非法码头1103个,有力打击震慑了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