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界断面水质未达到考核目标的,由上游被考核单位缴纳生态补偿金,分配给下游被考核单位用于滇池流域河道水环境保护治理。这是昆明从去年4月开始实施滇池流域河道及支流沟渠全面施行生态补偿工作中的要求。昨日,记者从昆明市滇池管理局获悉,去年4月至12月,各区缴纳的超4亿元生态补偿金将用于62个滇池保护治理项目。
根据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金核算结果通报,去年4月至12月,滇池流域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晋宁区、度假区政府(管委会)共需向市政府缴纳生态补偿金42899.6535万元。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昆明市滇池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了《2017年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金第一轮项目安排计划》。
据了解,2017年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金第一轮共安排62个项目,总计安排资金42899.6535万元,占2017年各区应缴市政府的生态补偿金的100%。其中市级项目19个,安排资金7783.43万元,占18.14%;区级项目43个,安排35116.2235万元,占81.86%。
(记者 孙琴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