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普洱市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让公平正义深入人心
2018-06-07 08:40:32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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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是我省面积最大的州市,也是典型的“边、少、山、穷”地区,在这里开展司法体制改革机遇与挑战并存。如何走出一条既符合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实际又行之有效的改革之路?普洱市交出答卷:认真贯彻中央及我省相关部署,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发挥勇于破冰探路的担当精神,抓住关键环节持续发力,扎根基层逐个突破,着力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普洱市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两年来,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信力、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努力探索破除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成立了公正司法专项组,由市委分管领导牵头统筹推进改革,成立2个专项督查组对试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试点院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针对交通不便、人员素质不高、经费保障有限、基础建设落后等实际,普洱市选派工作组分头深入基层单位和部门,对执法办案、队伍现状、经费装备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分析和研判,形成了《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调研报告》。

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职业保障制度,省级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是此次四项改革内容。其中,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必须牢牢牵住的“牛鼻子”,为此,普洱市主动作为,与地方实际相结合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基本建立了权责明晰、权责统一、量化考核、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普洱市中院制定出台《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试行)》等10项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制度,对少数民族双语审判工作模式和案件繁简分流等进行规范,普洱市检察院对员额检察官增补和退出大胆探索,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制定《员额检察官增补和退出管理办法》,思茅区法院针对中心城区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实行员额和未入额法官“双轨制”审判模式,思茅区检察院对员额检察官业务二次分配,缓解办案压力,培养复合型业务人才。普洱市检察院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整合办案资源,召开专业研究小组、检察官联席会议,45名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以及全省公诉、侦监业务能手集中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和涉检上访案件实行专业研究审查,以信息化、专业化、精英化等科学辅助手段,精准辅助检察官独立自主决策,全面保证改革过渡期内案件质量。景谷县法院打破原有传统庭室结构组建审判团队,将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有机结合,提高各审判团队办案质效,第一批16名员额法官办案效率提升54.55%,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6.2%。在总结首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市10个县区检察院内设机构数减少近54%,办案审批层级减少近70%。成功办理王天朝受贿案、“e租宝”系列案、洪树华强奸杀人案和全省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案等重大案件。

为把最优秀的人才引到办案一线,普洱市启动了员额制改革。相关负责人多次调研试点单位,与干警面对面谈心谈话,讲政策、解难题,有效消除干警思想疑虑,坚定改革信心,激发改革动力。同时,按照“考试+考核”的办法,遴选出能办案、会办案、办好案的业务骨干,其中90%人员配置在办案一线,针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人才少的实际,专门在员额外配备了5%的少数民族法官、检察官。

让群众满意,让公平正义深入人心是普洱市司法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重大问题得到逐一破解,司法行为一步步规范,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逐步提升,试点法院受案数和结案数分别上升43.7%和42.16%,试点检察院办案效率提升了25%以上。

(记者 段晓瑞)

 

责任编辑: 董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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