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贷款百万不还 租户拒绝搬离被抵押商铺被强制执行
2018-06-19 07:28:36   来源:云南网-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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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对租户细心释法

向银行借款250万元,该还钱了,这对夫妻却突然消失了。弟弟接手债务后,姐姐的“铁杆租客”们却拒绝搬迁配合执行。近日,曲靖,中院、麒麟区法院、沾益法院、罗平法院80余名执行干警在曲靖越州街头吹响了强制执行的集结号。

百万贷款不还 借款人消失了

2012年8月7日,朱某以扩大药品经营规模为由,向云南罗平县农村商业银行贷款250万元,用自己及共有人名下的房产进行了抵押,贷款期限36个月。而在合同履行期间,朱某及其丈夫张某却未能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2016年10月26日,罗平县法院作出判决,由朱某夫妇于判决生效10日内一次性支付250万元的贷款及36万余元的利息。此外,法院还判决,朱某夫妻不按期限偿还借款,银行方可申请折价或拍卖、变卖被抵押的房产清偿债务。

2017年3月13日,罗平农村商业银行申请执行。罗平法院发现,朱某夫妻长期下落不明,也没有发现朱某夫妻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据此,法院立即查封了被执行人抵押的财产,并启动拍卖程序。由于被查封的房屋属于朱某夫妻及朱某的弟弟共有,去年6月13日,朱某的弟弟通过摇号的方式随机选出了评估公司,被查封的共有房屋评估价格为527万余元。在淘宝网上经过两次拍卖,均流拍。

经申请执行银行与朱某的弟弟协商一致,将朱某夫妻位于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的房产部分以300.90万元变卖给共有人朱某的弟弟。执行中,法院查明,现使用该房屋的租户都是在抵押合同签订后才跟被执行人朱某签订的合同。自去年12月以来,法院多次公告告知租户们于今年2月1日之前搬出,然而租户们不理不睬。3月28日,法院再次对租户逐一送达书面通知,要求接到通知后15天内搬出,但租户们均拒绝搬迁。

为充分保障朱某弟弟的合法权益,6月14日,曲靖中院、麒麟区法院、沾益法院、罗平法院4家法院组成联合执行组进行强制执行。

药店老板现场妨碍执行被拘留

9时许,4支队伍共计80余名执行干警在曲靖越州街头集结后前往执行地点。面对执行干警的苦口婆心,几家商户仍是大倒苦水:没有地方搬、房租还不到期等等。

“明知房子早已被抵押出去,你们还敢跟前房东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关系也不能对抗法院对抵押物的依法执行处置。” 通过干警细心释法和深入的思想工作,接近中午12点,执行工作终于有了突破:一家建材店和一家家具店与新房主协商一致后,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不用搬走了;一家烧烤店主在干警电话通知后,也赶来搬走了屋里的东西,不再租赁房屋;另一家建材店也终于在1点多签下了协议,继续租赁房屋。

虽然执行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但执行情况还是意外不断。一家药店店主蛮横地指责干警,干扰执行,被控制起来强行带离现场。随后,干警和执行搬家队一起打包物品,腾空房屋,将房子移交给新房东。一家建材店的男店主也因干扰执法被带离现场。后来,建材店男店主主动向干警道歉,干警对他解除拘留决定,提前释放;而那名药店主人因继续干扰执法,被司法拘留15天。

“5户商户所租房屋是抵押物,都是被法院依法处置的,我们曾多次到现场做工作,告知他们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物权法》,但5家商户仍然拒不搬迁,他们虽不是平时说的‘老赖’,但确实‘很赖’。”罗平法院执行局局长陈永福说,罗平法院向曲靖中院汇报工作后得到大力支持,兄弟法院干警共同组成了这次执行队伍。

记者 熊波 实习生 冯达荟 通讯员 区鸿雁 韦凤麦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 孙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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