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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失效药品如何处理:潜在危害不小 回收成本高
2018-06-22 10:41:02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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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 过期药回收咋这么难

 过期失效药品怎么处理?很多家庭的做法是直接扔进了垃圾箱。专家表示,过期药品不仅可能污染环境,还容易被不法分子回收加工进行“翻新上市”,不能一扔了之。

 但是,由于相关法律监管缺失、责任归属不明,中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家庭过期药回收处理机制。家庭过期药回收一直是个难题。

 过期药潜在危害不小

 近日,家住山东省济南市的王雪搬家时,收拾出三大箱家用药品,其中多数药已经过期,包括片剂、冲剂、口服液等。“一家五口人,从老人到孩子,每年生病都会开药,不知不觉竟然累积了这么多。有些药甚至已经过期两三年了。”王雪说:“记得在报纸上看过,过期药需要妥善处理,不然可能污染环境。但这么多过期药,究竟怎么处理成了问题。”

 业内人士表示,家庭过期药品已被明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一些过期药品的化学物质会分解,产生的新物质容易导致过敏、腹泻甚至威胁生命。如果随便丢弃,可能对空气、水源、土壤造成污染。

“过期药品是医疗垃圾的一种,要根据不同药物的成分和性质来处理。”海淀医院药剂科主任苏芳举例说,青霉素之类的抗生素,由于性质特殊且易挥发,会影响周围易过敏的人士,要先做物理封存再处理;部分抗肿瘤和癌症治疗药物还可能使用特殊化学元素,需要由专业人士来处理。

 与此同时,有的不法分子以低价收购过期药,将其二次加工处理后销往偏远地区,当地居民可能无法识别,或者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过期不久还有药效,因此购买使用,延误了治病时机;有的擅自篡改药盒上的保质期限,重新包装、销售过期药品,扰乱医药市场秩序,威胁消费者的生命安全。

 家庭过期药应该如何处理?有没有相关部门或者机构牵头建立回收渠道?位于海淀区中关村的一家药店负责人告诉笔者,该药店很少开展过期药回收活动,平时也少有人来问询。她建议笔者把过期药冲入马桶,“我们也经常这样处理,家庭常备药基本上没有污染”。除了药店,医院也是药品销售方,是否会接收和处理家庭过期药?笔者在北京某三甲医院一番询问后得知,医院的过期药有专门的回收处理系统,但是针对家庭过期药,该院并不接收,也不提供与之相关的回收和处理服务。

 药品回收程序多、成本高

 过期药品的回收和处理,面临多重困难,其中责任归属不明确较为突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告诉笔者,家庭过期药的回收和处理仍处在法律监管的真空地带。虽然我国《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过期药品,但并未建立过期药品回收制度,也没有规定过期药品处理的责任主体。

 人们对药品的认识存在许多不足和误区。“人们的药品意识普遍不强,即使过期了大家也不一定想交回来,毕竟都是花钱买的。”苏芳举例说,很多人认为过期药超出保质期后还能使用,只是疗效下降。再如,大部分家庭没有定期检查家庭药品数量和生产日期的习惯,反复开药,造成药品闲置和浪费。实际上,处理过期药应坚持“集中回收、物理封闭、统一销毁”的流程,但人们还没有这样的意识和观念。

 针对过期药回收难题,相关企业有难言之隐。专家指出,对于医药生产厂家而言,定向回收过期药,就要设立回收点、分类保存与运输直至集中销毁,整个过程会耗费企业较多人力物力,成本很高,因此很多药企动力不足。

 今年3月,国内首个“全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联盟”成立,尝试为百姓家中的过期药找个“好归宿”。居民只要用手机扫码,就能一键召唤快递小哥上门回收过期药。然而,好景不长,活动仅持续1个月就结束了。据相关企业负责人表示,“终止免费上门回收,最大因素就是成本过高。”

 此外,对于资源回收企业而言,一方面,回收的过期药要经过专业处理,才能降低危害,但大多数资源回收企业不具备此类专业知识;另一方面,不同于其他回收物品可以经过二次加工和处理后再次销售,过期药回收后一般只能销毁,成本高昂却没有回报,因此资源回收企业也较少涉足该领域。

“处理家庭过期药,医院同样面临较大的资源和资金压力。”苏芳说,医院处理一般过期药时,通常把药片碾碎溶化、把冲剂和口服液体溶解,然后冲入下水道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所有的药品外包装都需要粉碎,以防止原包装被不法分子回收利用,出售假药、伪药和过期药。这些专业的处理流程需要专人监督,按照医疗垃圾处理规范进行,涉及的程序繁琐、成本较高。面对数量庞大的家庭过期药,医院可能力不从心。

 买药不是越多越好,卖药不是卖完了事

 解决家庭过期药回收处理难题,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等多方联动,共同发力。

“首先要从源头上减少药物浪费现象。”苏芳认为,一方面,患者和家庭要改变观念,药品不是越多越好,少量多次地购买才是正确选择。当下24小时药店和在线购药发展迅速,大量储药以备不时之需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因此,消费者要从自身做起,按需购药,减少药品闲置,从源头上控制药品过期数量。另一方面,医院应遵循“急三慢七”(急性病开药一般不超过3天剂量,慢性病不超过7天)原则,做到非必要的药不开,有必要的药按需开,从根本上缓解药物浪费和闲置问题。此外,医院应利用专业知识以及与患者长期接触的优势,向大众宣传如何正确处理家庭过期药。

“要坚持‘谁家的孩子谁抱走’的原则,让制药企业主动承担责任。”刘俊海认为,药企不能在生产和销售过程完成后,对后续的药品回收和处理环节不闻不问,而应当利用对药物成分了解的优势,在社区、街道等地定点回收企业产品,进行有针对性的处理,建立完善回收体系。

 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协调、引导各方积极参与过期药的回收和处理。刘俊海认为,政府应当“两手抓”,即实行“大棒加胡萝卜”政策。一是大力倡导医药企业对生产的产品负责,协调资源回收部门开展此类工作,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二是严肃处理违法行为,公安、工商、环保和司法等部门应联合执法,对于违反政策的企业和个人,该处罚的处罚,拒不履行职责的应纳入行业黑名单公示。对于非法回收、销售过期药的药贩子,应当依法惩办,绝不姑息。

 专家建议,由于家庭过期药回收涉及公共利益,且回收处理过程面临一定的成本压力,因此政府可考虑给予药企和资源回收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补贴等政策,让其在回收处理过期药、造福民众的同时,也能尝到甜头,增添动力。正如王雪所期待的那样,“希望不久的将来,药品回收可以像垃圾分类一样,在社区大规模、规范化地展开,让每件过期药都有‘家’可归。”(赵鹏飞 王青青)

责任编辑: 杨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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