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黄翘楚)在“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6月26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三起涉嫌“体内藏毒”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在其中两起案件中,3名90后分别因运输毒品罪被处以十二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
2018年1月2日12时30分许,1994年出生的邓某和1992年出生的李某某利用体内藏毒的方式,搭乘一辆越野车前往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运输毒品,车行至昆明北收费站时被民警查获。之后,民警从邓某体内排出毒品海洛因净重518.42克,从李某某体内排出毒品海洛因净重420.76克。
经过审理,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万元,所查获的毒品海洛因共计净重939.18克予以没收。
在当天审理案件中,还有两起毒品相关案件进行审理并当庭宣判。其中,1998年出生尚且不满20岁的被告人魏某某同样因携带净重355.02克的毒品海洛因63颗被在高速路口联合查缉毒品的公安机关民警查获,经过审理被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万元;查获的毒品海洛因净重355.02克依法予以没收。
另一起案件中,被告人范某某采用体内藏毒的方式欲乘坐火车从昆明市运输毒品前往陕西省西安市,但还未出发,就在昆明金丽宾馆房间内被公安民警抓获,查获从其体内排出的毒品海洛因净重344.33克。最终,范某某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万元;缴获的毒品海洛因净重344.33克依法予以没收。
据介绍,2018年1月至今昆明中院刑事一审收案数622件,其中毒品案件数230件,占比37%,其中又以运输毒品罪占绝对比例,当前毒品犯罪仍处于多发高发的严峻态势。昆明中院刑事审判第三庭法官张金科表示,近年来昆明中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运输毒品案件具有“线上”与“线下”并行招募马仔、从被诱骗到主动运毒、经过训练熟练“吞毒品”、体内带毒入境等特点,其中不少被招募的青少年大多在15至25岁间,最小的仅13岁,但因经济状况窘迫或欠有债务不能离偿还,抵挡不住高额报酬的诱惑,虽然一开始是被诱骗但最终走上了帮人运毒的犯罪道路。
“结合这类案件的特点,我们建议加大在招工场所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和禁毒宣传力度,并对社交媒体进行监控,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监控、摸排,加大对培训带毒马仔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张金科说,希望通过加大对云南境内一些常见运毒线路必经之地的查缉,并加强情报信息和技侦手段的运用,通过互联网和大数据分析,摸清和掌握涉毒人员的动向,进一步提高体内带毒案件的侦破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