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陷“校园贷” 运毒获刑14年
2018-06-27 08:05:12   来源: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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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校园贷”欠下3万元贷款,江苏“90后”宋某来到云南边境以“体内藏毒”方式运输毒品,被昆明铁路运输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3万元。

  1996年出生的宋某,江苏南京人,高中毕业以较好的成绩考入江苏一所知名大学,家庭条件还算优越。从小好强的宋某,生活很独立,也有想法。大三时,宋某一边上学,一边创业,因在校表现优异,多次获得学校表彰。谁也不会想到,他会走向犯罪的深渊。

  原来,宋某在创业过程中,遇到资金周转困难,就通过社交软件申请了“校园贷”,一次性贷款3万元,并约定利息。后来宋某创业没有走出困境,偿还不起“校园贷”,债主天天逼着还钱。去年11月上旬,宋某在网络上看到高薪带货的招募信息,正为钱发愁的他,就决定赌一把。

  去年11月13日,宋某按照网络上的信息,来到云南边境“带货”。别人告诉他,可以把毒品吞进肚子里带到昆明,给他好处费1万元。为了尽快还上贷款,宋某决定铤而走险赌一把。

  11月15日上午,宋某将346.3克毒品吞进后,来到澜沧景迈机场,准备乘坐飞机前往昆明,在他登机时,民警看到宋某形迹可疑,便上前盘问,他主动交代了体内藏毒的事实。

  昆明铁路运输中院在审理宋某运输毒品案时,认定宋某构成运输毒品罪,具有自首情节,有一定悔罪变现,决定对宋某减轻处罚,以运输毒品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3万元。

    记者 蔡靖妮

责任编辑: 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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