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下发《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工作的通知》,从7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工作。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行为,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并将建立投诉渠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将挂牌督办,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此次整治重点有以下方面。一是投机炒房行为。包括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通过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
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变相实行价外加价;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未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可售房源及预售价格;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销售价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举报投诉热线:房产处63171133、法规处63164219、市产权处64566839
记者 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