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
您当前的位置: 云南网 >>  社会频道 >>  云南看点 >>  正文
男子逃离传销窝 从4楼跳下摔亡
判决4年后,父母终于拿到13万余元赔偿金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4日 08:12:30  来源: 云南网-春城晚报
分享至:

  武汉男子程某灵与楚雄女子杨某,在网上相识并相恋。程某灵千里迢迢前来楚雄相会,却发现自己苦苦相恋的杨某,其实是个传销小头目。与程某灵谈恋爱的目的,完全是为了诱骗他加入传销组织。为了逃脱对方的控制,情急之中程某灵从4楼跳下,不幸在跳楼后摔伤死亡。

  网恋 男子身陷传销组织

  2013年8月,程某夫妇突然接到楚雄警方通知,称其小儿子程某灵在楚雄出事了。程某灵原是湖北武汉一空调修理工人,2013年8月来到楚雄,与网上相恋的“女友”杨某见面。其实所谓的女友杨某,是个传销头目。

  程某灵到达楚雄后,杨某便将其带往三家塘某小区内。程某灵见屋内卧室床铺都是连铺,居住人较多,顿觉奇怪,随后才发现这些人是从事“人际资源网”活动(实为传销活动)。

  当晚,程某灵便被传销组织头目马某安排听课(洗脑)。程某灵意识到女子杨某与他谈恋爱是假,拉自己入传销组织是真,之后多次与马某、杨某沟通希望能离开。但实际上程某灵已被控制,无法脱身。程某灵一时情急,便想从4楼窗户跳下离开,不幸在跳楼后摔伤死亡。

  判决 共赔偿家属18万余元

  事发后,程某灵父母向法院起诉了杨某、马某及事故发生住房的房主李某夫妇。2014年8月,法院判决被告马某、杨某共赔偿原告程某夫妇138480元,房主李某夫妇赔偿46160元。

  2015年1月,在法院协调下,房主李某夫妇分期将赔偿执行完毕。而马某和杨某在交纳了5000元执行款后,便再未现身。

  几年来,执行法官穷尽执行措施、尝试过各种途径,均执行无果。2018年2月,依照司法救助的规定,法院给程某夫妇申请了5000元的司法救助金。

  功夫不负有心人。2018年7月,执行干警在查询马某银行账户时,发现他近期出现交易流水,便当机立断冻结了马某账户内6400余元,并一直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与马某沟通,敦促在新疆的马某主动履行生效判决。

  沟通中,马某很有诚意,经执行法官反复释法,马某态度有了转变同意主动履行,但因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难以购买机票回楚雄。在执行法官的协助下,马某顺利买到了返回楚雄的机票。

  同时,自2015年失踪起,执行法官便一直在尝试联系的杨某也终于回了短信。杨某称自己已结婚生子,不想让家人知道自己过去的事,希望执行法官以短信形式沟通,尽快了结案件。随后,执行法官一一将法院公告、法律法规细则发给杨某,敦促她尽快交纳执行款。杨某也同意到法院处理案件。

  7月26日,执行法官给赶到法院的马某和一直通过短信沟通的杨某做思想工作,并约谈了申请执行人。在执行法官的法律宣讲和反复劝说下,杨某、马某一次性付清了剩余的执行款13万余元。

  记者 夏体雷

责任编辑:党一郡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手机彩信爆料请发内容至:106586667803 短信爆料请发内容至:106580007612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滇ICP备0800087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