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金平县一个小小的采石场老板,率领团伙采用暴力手段强占村民土地,非法领取运输炸药,无视民警劝阻聚众殴打他人,甚至骗取政协委员身份掩护各种违法犯罪活动……8月30日,记者从云南省公安厅获悉,该犯罪团伙21人均被法院判定有罪,分别被判处2年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
其中“老大”刘某荣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非法运输爆炸物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占用农田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九项罪名,被法院判处25年有期徒刑。
现象:村民聚众到石场进行打、砸、烧
2016年9月22日,红河州金平县金河镇哈尼田村委会丫口村村民与三家寨石场业主发生纠纷,引发村民聚众到石场进行打、砸、烧,红河州金平县公安局获悉后,立即组织民警赶往现场。事件致使参与处置工作的6名公安民警、辅警及5名村民不同程度受伤,一辆警车前挡风玻璃被砸坏,石场内房屋门窗、机械设备被砸毁及焚烧。
该事件情节恶劣、事态严重,在事件发生后,红河州委、政府相当重视,要求金平县公安、安监、国土等部门介入开展工作,平息事态,并做好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缘由:采石场老板强占村民土地
事发后,红河州公安局指导金平县公安局成立了“9.22”专案组,从全州抽调刑侦民警,围绕金平县金河镇三家寨石场打砸烧群体性突发事件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随着工作的深入,专案组分析发现这不仅仅是一起普通的群体事件,背后极有可能隐藏着其他更为严重的刑事案件。
为此,专案组深入周边村寨开展走访调查得知,自2008年以来,石场老板刘某荣为非法获取经济利益,不断扩大金平县三家寨采石场的生产经营范围,在未征得三家寨采石场附近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在采石过程中强占村民土地,并安排李某军、胡某兵等人前往三家寨采石场等地,对前来讨要说法的被占地村民进行言语威胁、殴打。
调查:老板胁迫19户村民转让土地使用权
民警调查发现,2008年以来,刘某荣以正丰大酒店及正丰夜总会(正丰KTV)为依托,强行入股控制金平县三家寨采石场,后又以胁迫、恐吓等方式涉足金平县铜厂乡矿山。其间,刘某荣先后纠集李某真、普某强、黄某平等人,亲自或者安排、指使组织成员多次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通过在三家寨采石场实施非法占用农用地、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在金平县铜厂乡矿山进行敲诈勒索、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行为,攫取、聚敛了大量非法经济利益,壮大组织的经济实力,并将上述部分利益用于支持其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基本活动以及组织成员的部分生活开支,逐步形成了以刘某荣为组织、领导者,李某真、普某强、黄某平为骨干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非法获利后,刘某荣一伙并没有满足。为获得更多非法利益,团伙成员铤而走险,非法领取、运输炸药,并强行霸占村民土地。2008年以来,刘某荣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以强行以入“空股”的形式非法采矿,非法获利人民币2200余万元。如若遇见品位高的矿藏,还会通过实施威胁、少量补偿等方式强行霸占其看上的矿藏。在刘某荣与团伙成员的胁迫之下,19户村民不得不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但至今未付清转让费。
不顾民警劝阻聚众殴打他人
期间,村民们对刘某荣团伙称霸乡里的行径,敢怒不敢言,这让刘某荣一伙更加肆无忌惮。
2011年11月26日凌晨,刘某荣的岳母蒋某返回住宅时,因嫌门卫兰某开门慢,双方发生争执。刘某荣得知后,与团伙成员共同对兰某实施殴打,致对方轻伤二级。
2015年,朱某某等人在刘某荣经营的KTV唱歌时,将玻璃杯打碎划伤了服务员,双方引发纠纷。刘某荣赶来后,与朱某某发生扭打,当地公安闻讯赶到现场处置,然而刘某荣无视警察劝解,邀约数名男服务员共同对朱某某进行追逐殴打。由于打斗现场秩序混乱,民警经多次劝阻无效,最后不得不使用催泪瓦斯方才控制了局面。
刘某荣及其团伙的犯罪行径还不止于此。
2015年11月,刘某荣非法开采的矿洞土地租赁到期,因其未续租,土地使用权人将该地出租给他人。为夺回开采权,一个月后,气焰嚣张的刘某荣以矿石被偷为由,安排指使20余名团伙成员携带锄头把、钢管、长刀等工具,对他人采矿设备、工棚及生活用品肆意打砸,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22950元。
第二天,刘某荣再次指使数十人持械前往矿洞滋事,中途被红河州金平县公安局民警拦截劝返。
骗取政协委员身份干非法勾当
刘某荣认为当地在建的公厕,阻碍了采石车辆通行,肆意安排团伙成员驾驶装载机将其推毁;采石场生产过程中无视工人安全,工人受伤后拒绝赔偿;欺压合法采矿人,导致其不敢在当地继续采矿……刘某荣及其组织成员为非作恶,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治安秩序,对金平县铜厂乡矿区形成一定程度的非法控制,在社会上形成了较大规模的非法影响力和控制力。
刘某荣在其涉黑组织发展壮大并聚敛大量非法经济利益后,还加紧向政治领域渗透,通过不法手段以企业家的名义骗取金平县第九届政协委员的身份,捞取政治地位和政治资本,并利用政协委员的“光环”掩护其组织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变本加厉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侦破:辗转多省寻找受害人调查取证
取得相关证据后,专案组对刘某荣、李某军、胡某兵等人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
通过审讯,李某军、胡某兵供述,在刘某荣的指使、授意下,在石场经营过程中强占村民土地,并对前来讨说法的村民进行威胁、殴打的犯罪事实,同时还交代了其参与的其他违法犯罪事实。
后经专案组调查,进一步掌握了刘某荣曾多次指使、授意其手下,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事实。
由于该案受害人绝大部分是省外人员,在侦查民警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多数人已经返回老家,为进一步将案件调查清楚,侦查员辗转多省寻找受害人调查取证,最终案件水落石出。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历时近两年侦查,刘某荣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告破。
判决:“老大”刘某荣涉九项罪名合并执行25年有期徒刑
2018年1月29日,红河州金平县法院依法对以被告人刘某荣为首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作出一审判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22人,除1人死亡不诉外,其余21人均被法院判定有罪,其中被告人刘某荣、李某真、普某强、李某军、胡某兵等被判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另以被告人刘某荣为首的犯罪团伙涉及的故意伤害、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非法运输、贩卖爆炸物、强迫交易、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均被法院判决认定,刘某荣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非法运输爆炸物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占用农田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共九项罪名合并执行25年有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李某真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非法运输爆炸物罪、寻衅滋事罪共五项罪名合并执行20年有期徒刑,处罚金10万元;普某强、黄某平等20人因犯黑、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运输爆炸物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分别被判处2年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至10万元不等。
对一审判决,刘某荣等人表示不服,并提出上诉,2018年7月12日,红河州中级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云南网记者 赵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