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熊强 赵黎浩 通讯员 郭丽娟)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一市民6年前买下一只受伤的小猴子,经过悉心照顾,小猴子慢慢长大,样子却和其他猴子不一样,由于担心将猴子放生后不适应野外生存环境,该市民将其上交给当地森林公安。经鉴定,原来自己饲养的猴子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短尾猴,在民警的照料下,短尾猴放下“戒心”,开始和旁人“撒娇”。
近日,一辆红色的三轮摩托驶进了宁洱县森林公安局,尾随其后的还有一位女士和一位老人,民警问明来意后,得知这两位市民想向森林公安上交一只自家养的“大青猴”。
熊女士告诉民警,“大青猴”是自己的丈夫胡先生2012年在景洪买的,胡先生到景洪做生意时,一次偶然的机会在乡下的一个集市上碰到了一位村民在售卖一只右手受伤的小猴子,由于心生可怜,胡先生以200元的价格买下了这只小猴子。
由于购买时猴子还比较幼小,熊女士一家人买来了奶粉、水果精心喂养,并多处“寻医问药”医治好了小猴子受伤的手臂。如今6年前受伤的“小家伙”已经慢慢长大,手臂的伤也没有影响它的进食和活动。
然而这只“大青猴”的长相却和一般的猕猴长相有所不同,它的头顶有点平,面部呈暗红色,且看似也没有尾巴。熊女士猜测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由于担心将猴子放生后在野外被抓或是饿死,和家人商量后,熊女士决定将其上交给当地森林公安。
这只“大青猴”来到森林公安后,由于环境的变化,性情变得很暴躁,进食也不是很正常。民警们为它买来了苹果、芒果、坚果等食物,并耐心地“劝导”它。适应一段时间后,它开始用手来抓民警给它的食物,还会和旁人撒娇。
经鉴定,熊女士家上交的“大青猴”是一只雌性成年的短尾猴,也称红面猴,是体型较大的一种猕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鉴于这只短尾猴被长期人工饲养,无法实施野外放生,宁洱森林公安将它送到普洱市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助护点进行救助,待达到野外放生条件后再进行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