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云南省对义务兵的补助问题又有怎样的规定的?
2018年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军区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征兵工作措施》,《措施》中明确提出,对大学毕业生入伍一次性奖励在原来的基础上再提高1000元。
激励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的新举措
一是积极解决高校大学生8月份返校参加复检复审的有关困难问题,高校应届毕业生给予报销往返车费、免费提供住宿。
二是从2018年1月1日起,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从每人4000元提高到5000元;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从3000元提高到4000元;二次入伍人员按照本科学历入伍青年奖励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
三是贯彻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公务员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为符合条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放宽落户限制云南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军区动员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中,提出了云南2018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发放标准为低于9298元。
《补充通知》明确,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实行城乡统一标准,按照不低于发放年度的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确定。此前高于此标准的地区按原就高的标准执行;有条件的地区视财力状况,可进一步提高优待金标准。
而根据云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2018年6月发布的《云南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7年云南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996元。据此初步测算,2018年云南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应不低于9298.80元。
《补充通知》规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年限为两年、实行一年一发。从义务兵被批准入伍起,翌年8月1日前发放到位。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其家庭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负责发放。
今年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对象主要是2016年和2017年入伍的义务兵。今年9月份入伍的义务兵,如当地今年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也可以按此标准执行;如明年发放,标准将根据今年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浮动。
除了以上大学毕业生入伍奖励以及家庭优待金之外,义务兵还将获得这些奖励
义务兵津贴
按平均水平计算,义务兵第一年津贴为每月800元左右,第二年为每月900元左右,2年的总津贴费约有20400元。
部队发放的退役金
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每服现役一年4500元,两年义务兵合计9000元。
地方政府一次性退役经济补助
云南省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按照部队发放的士兵服现役每满1年发给4500元的退役金基本标准的80%比例计发。
退伍复员费
义务兵退役包括基本复员费、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职业年金等,总计约42300元,在高原及艰苦地区服役更高,保险在退役后续接到地方帐户。
大学生义务兵学费补偿代偿和入伍奖励
对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士兵,除以上5项外,还享受国家提供的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政策,本专科每学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学年最高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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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编辑 自然 邓蕊丹 整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