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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将在贫困地区设立不少于100个“定制药园”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4日 12:34:08  来源: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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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近日,云南省卫生计生委、省政府扶贫办公室等5部门印发《云南省实施“定制药园”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为促进贫困地区增收脱贫,巩固脱贫成果,中医药企业和相关机构将在贫困地区设立不少于100个“定制药园”。中药生产企业和公立中医医院优先采购“定制药园”所种植的优质道地药材制作中药和中药饮片。

  《方案》指出,布局全省“定制药园”,组织相关专家对云南省道地药材、中药生产企业所需大宗药材、新资源食品以及医疗机构使用量大的中药品种进行调研,指导土壤、气候适宜的县域内培育1个~3个优势竞争能力强、经济效益好、有发展前景的品种。在2020年前,在全省布局设立不少于100个“定制药园”。

  《方案》明确,“定制药园”申报主体必须为信誉良好的中药材生产企业、种植(养殖)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植(养殖)大户等。申报主体的种植基地应在全省贫困发生率高于2%的县、镇(乡)及行政村范围内,且属于所种植药材品种的主产区或道地产区;能切实带动所在地及周边贫困户增收(如土地流转、用工、入股分红等);具备一定建设规模,符合生态种植要求,药材质量达到药典标准以上等。其中,通过“中药现代化中药材种植科技示范园”认定、贫困发生率较高的地方以及被认证为“云药之乡”的县(市、区)范围内的基地将优先认定。

  为提升企业和医疗机构参与“定制药园”合作的积极性,《方案》明确,鼓励企业和医疗机构采用订单种植(养殖)、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方式参与,鼓励企业在省内外中药材市场设立云南“定制药园”道地中药材专柜。

  为保障“定制药园”药材质量,《方案》提出,将指导成立省级“定制药园”专家委员会,各州(市)成立专家指导组,对全省“定制药园”从选种、育苗到大田栽培、采收、加工炮制等全过程提供技术指导。同时建立一批质量安全监测站点,建立中药材产业全过程可追溯体系,保证药材质量。

  在保障措施方面,《方案》明确,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支持药企设立“定制药园”并作为原材料供应基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和使用以“定制药园”中药材为主要原料的中药饮片。通过绿色、有机认证的“定制药园”,将给予认证经费补助。开启互联网+中药材发展模式,组建一支专家咨询队伍,利用新媒体平台,对“定制药园”从药材选种、种植、生产、加工、销售到药品的研发等提供线上线下的咨询和技术指导,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方便种植户和药企了解市场信息。

责任编辑:张轩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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