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社会频道 >> 云南看点 >> 正文
丽江泸沽湖护湖整治再出重拳 沿湖80米生态红线内民居客栈等建筑集中拆迁整治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4日 14:22:26  来源: 云南网
分享至:

  云南网讯(记者 熊强 赵黎浩)为了让泸沽湖水更清、天更蓝、发展更长久,11月3日,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泸沽湖整治行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称:即日起对泸沽湖沿湖80米生态红线范围内的民居客栈等建筑进行集中拆迁整治,不配合整治工作的将采取停水、停电、停业等措施,直至依法拆除。

  《通告》显示,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泸沽湖风景区保护管理条例》和《丽江玉龙雪山风景名胜区泸沽湖景区详细规划》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加快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和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省人大泸沽湖督察反馈问题,切实保护泸沽湖自然和人文资源,让泸沽湖水更清、天更蓝、发展更长久,经宁蒗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泸沽湖护湖整治行动。

  《通告》明确,对泸沽湖沿湖80米生态红线范围内(除国家重点保护村落外)的民居客栈等建筑进行集中拆迁整治。属于本次整治对象的必须积极主动配合整治工作,不配合整治工作的采取停水、停电、停业等措施,直至依法拆除;拒不配合整治工作,组织串联、造谣煽动、聚众闹事、妨碍公务的,依法严厉打击。

  《通告》强调,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在护湖整治行动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违纪违法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据了解,本次整治的征地拆迁标准和相关政策另文下发执行。

责任编辑:党一郡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