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范春艳 刘畅)11月21日,“改革开放40年 见证云南法治建设发展印记采访行”的记者们赶赴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第一站就走进了芒市芒晃村——这个傣族村寨是德宏州实施法治宣传“民族五用”工作法成功的典型。
村里的墙上画满了色彩艳丽的宣传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理念与画中村民的生活场景完美结合,家训牌、村规民约等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村民日常生活进行规范,这里,实力演绎了法治宣传的“民族风”。
“民族五用”工作法,是指用民族干部宣讲法治,用民族语言讲解法治,用民族文字阐述法治,用民族文化体现法治,用民族节庆展示法治。芒市司法局局长王尚所告诉记者,“民族五用”工作法的发源地就在德宏州,直到现在,该工作法依然是德宏州进行法治宣传的一大法宝。
王尚所说,民族干部地熟、人熟、情况熟、语言通,情感认同度高。芒市从政法部门及行政执法部门选拔专业的民族干部组建了40余人的讲师团,一方面直接向民族同胞宣讲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对其他的扶贫挂包干部、基层干部就民族地区普法业务进行培训。
在法治宣传过程中,民族干部会对更接近民族群众实际生产生活的重要法律条文,用民族语言浅显易懂地进行阐述。以案释法是民族干部们常用的宣传方式。王尚所说:“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身边人讲述身边事,效果非常好,群众都能明白、理解。”除了口头上的宣讲传播,王尚所还向记者展示了三本翻译为民族语言的《宪法》,介绍说,当地每年都会将重点法律法规编印成民族译本免费发放,供民族同胞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帮助树立法律意识。
民族节庆是法治宣传的重要舞台,王尚所幽默地将其称为“节庆搭台 法治唱戏”。据他介绍,每逢民族节庆,除了走上街头宣传法律法规,多才多艺的民族干部还将法治知识点融入小品、快板、歌舞等,编排成文艺节目进行演出。此外,在日常生活中,法治文化更是以手工艺品、村寨宣传画等形式渗透到方方面面,起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村长莫岩相召是芒晃村的法治宣传员之一,他告诉记者,芒晃村原来有不少失地村民,治安问题一度让他非常头痛。直到通过反复摸索,村里广泛运用宣传画、家训牌等进行法治宣传;制定了35条村规民约,详细规范村民行为和村庄事务管理;发展产业,激发群众干事创业热情,村庄风貌和村民精神风貌大为改善。由于离市区近,风景美丽,民族风情浓郁,芒晃村吸引了很多游客,村里开启了农家乐、休闲小屋,先期开启农家乐的人家年收入已经有数十万。法治不仅成为村庄运行的最高规则,更是成为芒晃村村民奔小康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