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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一街道制定《小区宠物管理规定》 犬只需每年注射一次疫苗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6日 21:18:42  来源: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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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网讯(记者 赵黎浩 通讯员 章苾钰)宠物狗在给人们带来欢乐的同时,也造成一些伤人扰民、疫病传播和环境污染等社会问题,由于宠物犬伤人而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12月6日,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街道制定了《小区宠物管理规定》,要求养犬人必须持《犬只免疫证》和《养犬许可证》,所饲养犬只进行一年一次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

  据了解,《小区宠物管理规定》适用于拓东街道辖区内的明通巷社区,要求社区内禁止饲养具有攻击性的烈性犬和大型犬;小区主要道路、广场等业主活动场所30米范围内,以及重大节假日或小区举办重大活动期间禁止遛犬;养犬人应文明遛犬并携带宠物粪便袋或垃圾袋,及时清除犬只所排泄的粪便;所养犬只如狂吠不止,应佩带犬口罩,确保小区安静;宠物死亡后,养主必须及时与畜牧兽医部门联系,在其指导下对宠物尸体进行处理,严禁随意丢弃,严禁在小区内火化或深埋宠物尸体。

  据悉,《小区宠物管理规定》已严格按照《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了听证会,听证代表们集体讨论共同完善了规定,《小区宠物管理规定》获得一致赞成并通过听证。

  拓东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希望能够通过《小区宠物管理规定》的约束,提高辖区居民素质,共同打造辖区干净优美的环境。

  附件小区宠物管理规定

责任编辑:郭建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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