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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东川首起“扫黑除恶”案开审宣判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8日 08:07:00  来源: 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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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昆明东川首起“扫黑除恶”案开审宣判

  日前,东川区法院公开审理邹某某、白某某等6人形成的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1年至6年零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该案成为东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审理的首起涉恶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3月至8月,为在酒吧“罩场子,收取保护费”,邹某某等人先后采取胁迫、恐吓、限制人身自由、打砸物品、聚众斗殴、借故殴打等手段,造成某酒吧经营困难、被迫转让,先后多次砍伤、打伤多名被害人。

  经审判,判处被告人邹某某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白某某、邱某某、赵某某、李某、杨某均以犯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罪等不同罪名判处1年至1年零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记者 张星宇 通讯员 王永权)

责任编辑:党一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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