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混社会”的人聚在一起,在“老大”的带领下,制定帮规,以“爱打、敢打、能打”为口号,想在云南镇雄县打出声威和天地。近日,镇雄县人民法院对赵某伟为首,赵某将、赵某杰等7人为骨干的恶势力集团进行审判,赵某伟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赵某将、赵某杰等7名恶势力骨干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8年不等。
2017年8月11日19时许,镇雄县城新公园附近闹市区,40余人分两帮从两个方向走近,他们手持砍刀、钢管、木棍等各种武器。其中一方戴了白色手套,而另一伙人则戴了口罩,刚一靠拢,他们之间便发生了一场“火拼”。一时间场面混乱不堪,喊叫声、打斗声杂在一起,有人受伤、逃跑、追赶,俨然一部武打片的拍摄现场。
因为力量悬殊,口罩一方很快被打跑,有人驾驶摩托车逃离,在逃跑的过程中,被白手套一方驾车冲撞,白手套们眼看追赶不上,便从车上扔出钢管、木棍进行击打。
几十人在闹市区打群架,让周边群众感到非常恐慌,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打斗双方均未报警,但打斗视频很快就在微信群出现,引起了镇雄警方的高度重视。当晚,一个专案组迅速成立,开展起秘密侦查工作。
打斗的双方为赵某伟团伙(口罩一方)和宋某汉团伙(白手套一方)。由于赵某伟等人大多是刑满释放人员,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没有看见警方调查,反倒引起了赵某伟等人的警觉,电话邀约“火拼”的另一方宋某汉等人谈判,双方迅速握手言和,订立所谓的“盟约”:若有警方查证时要统一口径,均称已私下解决好了此事,不需要警方处理。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镇雄县公安局专案组民警在无人报案,周边群众大多害怕打击报复和抱着“事不关己”的情况下,全力寻找线索,走访数百人,聚少成多,一追到底,收集了大量的事实证据。
任何“盟约”和“誓言”都是“纸老虎”,半个月后,警方收网,赵某伟恶势力集团和宋某汉、鲁某雄为组织者的一干聚众斗殴人员纷纷落网。
专案组查明:8月10日晚,赵某伟的朋友王某与宋某汉、鲁某雄等人在镇雄现场一KTV内酒后发生冲突,双方约定在廉租房一带“武力解决”,王某电话邀约赵某伟“助威”,双方数十人提着关刀、钢管器械到廉租房后不久,看到一辆南城派出所的巡逻车后就逃之夭夭。
双方再次电话邀约8月11日晚在新公园谈判,谈判前,“老谋深算”的宋某汉一方邀约了大量人员,有些互相还不认识,怕误伤“自己人”,鲁某雄还给“自己人”发了白手套,统一标志。谈判失败后,双方便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关刀、木棒等物混战火拼。有一定反侦察意识的赵某伟等人有几人还带上了医用口罩,生怕被认出来。势力有差距,力量有悬殊,“口罩”被“白手套”打跑了,“火拼”造成多人受伤。
值得注意的是,涉嫌聚众斗殴的宋某汉案发后冒用他人信息躲避在昆明,一天夜里,宋某汉去一娱乐场所嫖娼,然后被昆明警方查获并识破身份。
案件侦查完毕,宋某汉一方20余人因聚众斗殴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4年不等。但是赵某伟等人的故事还没结束。
2013年1月,赵某伟因贩毒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2017年3月被减刑释放,释放回家的赵某伟与同村的几名刑释人员和几名不务正业的小青年迅速纠集在一起吃喝、飙车等,赵某伟讲“义气”,“威望”高,加上经济条件相对较好,逐渐成为了“老大”。
纠集在一起的一群社会闲散人,年龄相仿,大多是二十几岁,整天无所事事,赵某伟等人便想“打出”一片天地,遂肆意妄为,四处聚集成员聚众斗殴、寻恤滋事,2017年6月至8月,赵某伟恶势力集团在城区廉租房、新公园、KTV、酒吧、饭店和中屯乡、花山乡等地多次寻衅滋事和殴打他人,在镇雄县城及周边乡镇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以赵某伟为首、赵某杰等人为骨干的犯罪团伙主要成员固定,以确立强势地位为目的,多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符合恶势力集团犯罪特征。
最终,赵某伟因聚众斗殴、寻恤滋事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其恶势力犯罪集团主要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8年不等,嚣张了几个月的恶势力集团从此覆灭。
云南网记者 熊强 通讯员 毛孝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