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秦蒙琳)2月8日下午,记者从大理市公安局洱海派出所获悉,在洱海边洗车的当事人已联系上,正赶回大理接受处罚。
据大理市公安局洱海派出所所长李张执介绍,昨晚在微博上发现信息后,大理市洱海管理局、大理市公安局洱海派出所已介入调查,并逐级上报。公安部门确定车子后,联系车主本人,电话打不通,又联系其丈夫,也打不通,最后确认是车子借给朋友开。今早找到当事人,已离开大理到嵩明,通知其返回。8日下午,当事人的同行者已返回,当事人还在从楚雄返回途中。
洱海流域综合联动执法大队一中队队长杨萍说,昨晚接到电话后联系公安,开始到现场踩点,但当事人手机呼叫转移,执法大队只能等人返回大理,根据条例处罚,将对当事人罚款2000元。根据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相关条例,将对当事人笔录调查。“他的行为,属于明确规定违反洱海保护管理条例行为,必须严厉处罚。喂海鸥、滩地宿营,也属于违反洱海保护管理条例行为。”
外地游客在下关镇罗久邑村滩地上用柴火灶煮方便面,被处罚200元。
据介绍,今天下午2:40,下关镇罗久邑村,外地游客在滩地上用柴火灶、两口锅具煮方便面,当场处罚200元,没收锅具。这几天,才村码头滩地每天进入四五千人,都在巡查。洱海流域综合联动执法大队5个执法中队全天执班,巡查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看见有游客进入滩地,立即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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