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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房子被隔成七八间 昆明呈贡一小区一些业主违规分隔搭建出租房屋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2日 07:46:19  来源: 云南网-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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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一套房子被隔成七八间 这是宾馆吗?只是出租 呈贡一小区一些业主违规分隔搭建出租房屋

阳台被分隔成几小间
室内只够摆一床一桌

  去年5月1日,《昆明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规定,昆明市内的出租居住房屋不得分隔搭建隔断或按照床位出租,违规且逾期不改正者将被罚款。《办法》实施半年多了,近日,有市民拨打本报热线报料:“呈贡有些小区,有的房东将房间单间出租,有的甚至将房间分隔后出租。一套160平方米的四居室住宅,经过一番改造就成了有七八间‘标间’的公寓式旅馆。”对此,记者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

  市民报料

  住宅被改成小旅馆

  租住时间短则一天

  “我们这个小区真的是一言难尽了……”记者来到雨花毓秀小区,刘女士边说边不停地摇着头,“刚开始是出租整套房子,到后来就单间出租,慢慢地小区里的普通住宅被改造成小旅馆……”从刘女士的言语当中可以看出她对小区的不满已经不是一天两天。

  在小区的北门,不断有人进进出出,虽说这是一个封闭式的小区,但是小区的门禁基本已经起不到隔离内外的作用。有的时候,门都还没来得及关闭,就已经被进出的人们用手推住。记者注意到,不少人随着“人潮”进入了小区。

  刚走进小区,便看到两边的高层住宅楼阳台上挂有不少写有“单间出租”的红色布标,上边还留有电话。

  “我们这个小区里面的房子有大有小,很多租客不会租一整套,房东就抓住这一点,把房子按间出租出去。”刘女士告诉记者,这样一来,小区里的人一下子变多了。“尤其是有的房东,把一套160平方米的四居室普通住宅经过一番改造,摇身一变,就成了有七八间‘标间’的‘公寓式酒店’,租住时间短则一天,长可月租。”

  记者走访

  百余平方米的住宅 被隔成五六个房间

  为了证实刘女士的说法,记者在雨花毓秀小区住宅楼进行走访。

  在一栋楼房的17楼,外观上看起来和普通住宅楼格局一样的两户住户的大门都虚掩着,记者推开其中一户的大门后却发现,原本一套百余平方米的住宅,却被改造隔成了大大小小五六个房间。有一家的墙上还装有监控,明明是住宅小区,可走进大门一看,全是一间挨着一间的客房,还设有物料间,装修风格统一,如果不是置身小区,还以为到了宾馆。这家“宾馆”共有7间客房,设有一个公共卫生间,客房面积大小不一,主卧有10平方米左右,最小的客房不足5平方米。客房内部有双人床、电视以及各种洗漱用品,墙上还贴有免费WIFI密码,和普通宾馆标间并无明显区别,不同的是没有前台和服务员,也没有挂营业执照等证照。

  随后,记者在同一栋楼的15楼和8楼看到如出一辙的情况。

  记者拨打了17楼这家留下的电话号码,店主表示,酒店短住、长租皆可,主卧房每晚房价80元,周租每晚60元,月租每晚50元。“我们的价格比起正规的酒店宾馆要低很多,而且不用出示身份证,随时可以入住。”据店家介绍,只有月租需要和店主签订一份租房合同,主要是约定不能破坏房屋结构,不能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这是为了以防有关部门检查时有个依据。”

  就在记者准备从17楼下楼的时候,透过楼道窗台记者看到对面一栋住宅楼的阳台有些异样,定睛一看,原来宽敞的阳台竟被隔成了三段。走到窗边仔细一看,对面住宅楼的不少阳台已被隔得面目全非,最多的一户连搭带隔,已经将阳台隔成了上下两层共六段。这些被隔断的阳台各段之间十分私密,互不影响,每一段都有一个独立的进口。就在这些被隔断了的阳台上,有的还挂有“单间出租”的布标。

  为了解更多情况,记者再次拨通了布标上的电话。电话那头,一名外地口音的女士告诉记者,单间出租的价格从400元到600元不等,“阳台是与分隔出来的房间一起的,都是相互独立的,互不干扰,进屋以后,每一个单间都是有门锁的。”这位女士介绍,她手上有不少房源可供挑选,如果租的时间长些,价格可以再降一点,“不过有阳台的一般要贵一些。这些单间都是我们自己隔出来的,无论隔音还是私密性都很好,也很安全,不用担心。”

  该女士还表示,“如果价格再便宜些的,就只有合租的人多一些的房源了,是复式楼,12个人(合租)的那种。”

  相关规定

  出租住房不准“隔断” 不得按照床位出租

  据了解,《昆明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18年5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规定,居住房屋不得分隔搭建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

  按照《办法》要求,出租居住房屋应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车库和地下储藏室等其他空间的房屋,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文件还规定,出租的住房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对违反上述规定者,昆明市住建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者将由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此外,文件还规定,属于违法建筑、鉴定为危房、不符合安全防灾标准以及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不得作为出租房出租。住房出租人应依法纳税,不按规定纳税者将由税务部门依法处理。 (记者 刘嘉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孙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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