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社会频道 >> 云南看点 >> 正文
看这里!昆明“特殊慢性病”参保人定点药店购药指南出炉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4日 08:02:00  来源: 云南网-春城晚报
分享至:

  原标题:昆明“特殊慢性病”参保人定点药店购药指南出炉 

  今年1月1日起,昆明市开展将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待遇支付扩大至零售药店试点工作,先期推出10家药店,覆盖五华、官渡、盘龙、西山、呈贡5个主城区,目前相关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待试点药店系统改造完成,昆明市20万特殊慢性病患者将可以在药店刷医保卡买药。日前,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一一回应。

  1.如何到“特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答:“特殊慢性病”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特殊慢性病”治疗性药物处方,并选择到“特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购药的方式后,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师会将电子处方上传至医保信息系统,“特殊慢性病”参保人可在外配处方有效期内凭外配处方、持医保卡、“特殊慢性病”就诊证到“特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2.参保人可以直接到“特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开具慢性病治疗性药物吗?

  答:不能。

  3.“特殊慢性病”处方如何开具?

  答:仍由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开具“特殊慢性病”治疗性药物处方,对病情稳定、依从性较好、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可一次性开具治疗性药物不超过2个月药量的长期处方服务,并将电子处方上传至医保信息系统。因定点医疗机构原因,无法提供外配处方后续诊疗服务的,“特殊慢性病”参保人可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变更“特殊慢性病”选点医疗机构。(记者 期俊军)

责任编辑:罗宇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