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盐津县按照党中央“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总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加大线索摸排,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行为,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收集线索118条,查办涉恶案件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1人、刑拘31人、逮捕19人,移送起诉8件21起20人,行政拘留4人,在全市率先打掉并审结一起恶势力团伙案。
盐津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和县长担任双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各部门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行业部门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先后召开3次常委会、2次常务会、10次联席会及推进会,专题研究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打掉“保护伞”,摧毁“关系网”。该县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不断健全完善涉黑涉恶线索移送、案件会商、查办结果反馈及通报机制,对已办结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大摸排、大起底,对涉黑涉恶案件腐败问题深挖细查、依法严惩。近期,以左氏父子为首的“8.20”涉恶犯罪集团案件正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强化协同作战,推进综合治理。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该县组织部、宣传部、县纪委监委等成员单位,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涉黑涉恶腐败等工作相结合,共对全县58个后进党组织进行整顿转化,调整撤换党组织书记17人,选派16名干部到基层挂职担任党总支书记或支书助理,进一步夯实了党的基层组织。
此外,该县强化宣传发动,综合运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主题宣传等方式,多渠道、不间断、全覆盖推进扫黑除恶宣传,县城、各乡镇及村(社区)80%以上的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目前,全县共制作宣传展板64块,张贴线索举报奖励通告994份,发放宣传册子、台历挂历、扫黑除恶联系卡等资料33.1万份,扫黑除恶宣传氛围愈加浓厚,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不断提升。
云南网记者 沈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