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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8日 07:44:15  来源: 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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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开展扫黑除恶·建设善美昆明”系列评论之三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黑恶势力无视法纪、有恃无恐、无恶不作,一个重要原因是背后的“保护伞”助长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啃噬着群众的获得感,更侵蚀着党的执政根基。“保护伞”不除,“根”就不断,黑恶势力就扫不干净、彻底。打蛇打七寸,挖树先挖根。扫黑除恶必须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让黑恶势力无“伞”可遮、无处可藏,使社会更加风清气正,还百姓一片清朗天空。

  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要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既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督办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紧盯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对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没查清的不放过,对背后腐败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

  拔除“保护伞”,要强化靶向意识。从对象上看,要重点聚焦通报中频繁出现、容易成为涉黑涉恶势力“围猎”对象的政法机关党员干部和审批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盯住其是否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从方式上看,要联合多部门力量,紧盯关键领域关键环节,把扫黑除恶与反腐、基层“拍蝇”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防止和避免基层治理成为“真空”。坚决打“伞”、深入反腐、持续拍“蝇”,破除基层黑恶势力与腐败之间的共生关系,斩断其盘根错节的黑色利益链,强力固本强基。

  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压实责任是关键。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绝不让“关系网”漏网、“保护伞”受“保护”。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扫黑除恶打掉“保护伞”,说到底是维护群众利益。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攻坚期,要继续保持雷霆之势打击“保护伞”,把深挖“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推动“破网打伞”取得实质突破,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评论员)

责任编辑:张潇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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