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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警方扫黑除恶形成雷霆之势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1日 07:35:04  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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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云南警方扫黑除恶形成雷霆之势 全省社会治安持续好转,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上升5.5%

  4月10日,省委宣传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新闻发布会省公安厅专场,介绍我省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举措和成效。

  省公安厅副厅长胡祖俊介绍,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公安机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和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总体要求,狠抓线索核查、专案攻坚、“破网打伞”、综合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涉恶团伙428个,刑拘犯罪嫌疑人5587人。通过一年来的打击整治,全省社会治安持续好转,去年,全省刑事警情接报数同比下降22.9%,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92.67%,上升了5.5个百分点。

  寻线深挖

  打击群众最深恶痛绝的黑恶犯罪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省公安机关把线索摸排核查作为开展专项斗争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根据中央明确的10类打击重点,结合云南实际,确立了17个方面的摸排重点,紧盯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强化涉黑涉恶线索滚动摸排和涉黑涉恶警情分析研判。

  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各级公安机关严格落实线索核查“三长负责制”和“一案双查制”,即省、市、县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担任线索核查第一责任人,分管刑侦工作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刑侦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线索核查工作。对每条线索做出有无涉黑涉恶犯罪嫌疑的结论,由负责核查的公安机关的局长、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刑侦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上报。上级公安机关认为下级公安机关作出的核查结论不符合事实的,启动“一案双查”,由上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对线索核查工作进行调查,由上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对原线索重新核查,做到“查实有结果、查否有依据、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实现全省129个县(市、区)线索和战果全覆盖,共核查有效线索9472条,按时反馈率100%。

  根据线索寻线深挖,全省公安机关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涉黑涉恶问题,打掉了一批欺压百姓横行乡里、侵蚀基层政权、非法暴力讨债、跨境绑架拘禁和“黄赌毒”“套路贷”黑恶团伙。截至目前,共打掉涉黑涉恶团伙428个,其中涉黑团伙79个、涉恶团伙349个,刑拘犯罪嫌疑人5587人,查封、扣押、冻结资产5.05亿余元。

  其中,成功打掉的以邓某、夏某等人为首的系列校园套路贷、裸贷等恶势力犯罪集团,以袁某文为首的把持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资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陈某为首的跨境绑架拘禁中国公民黑社会性质组织,以陈某伟为首的跨境走私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件具有较大影响,让群众拍手称快。

  云南地处祖国西南边陲,与多国接壤,区位特殊。立足我省实际,全省公安机关还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打击走私、电信诈骗、治爆缉枪、边境整治等重点专项行动相结合,严厉打击整治“枪恐暴、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拐私绑”等违法犯罪活动,促进全省社会治安持续好转。

  据省公安厅副巡视员李华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各级治安部门加大了对重点场所、行业的检查力度。截至目前,共检查娱乐服务场所12.8万家次,停业整顿1986家,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698家,治安罚款1532家;共排查村“两委”成员4245人,查出曾受过刑事处罚900人,存在涉黑涉恶问题66人,村霸问题6人;排查整改校园安全隐患2.1万处,及时制止查处案事件苗头200余起。全省共查处涉黄案件9864起,查处涉赌案件10823起,侦办境外开设赌场、组织出境赌博案351件,打掉涉案团伙13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066人。

  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是衡量专项斗争成效的“晴雨表”。2018年,全省刑事警情接报数同比下降22.9%,刑事立案和命案总数同比分别下降12.2%和8.6%,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92.67%,上升5.5个百分点。

  依法办案

  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下发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发布会上,有记者就基层公安机关如何准确把握对黑恶势力的界定提问。面对记者的提问,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副总队长陈智勇介绍了我省公安机关如何练好扫黑除恶本领,推进依法办案、规范办案,并详细解答了对黑恶势力犯罪的界定问题。

  据介绍,在“两高两部”下发了《指导意见》后,我省出台了《云南省公安机关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指引》和《云南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基础知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严格依法办理黑恶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多次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基础知识培训、专项业务培训和法律适用培训,组织全省公安机关民警辅警深入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考试,以统一办案思想、明确办案标准、提高办案质效为导向,全面提升扫黑除恶队伍能力素质。全省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案件经得住历史的检验。

  在依法依规办案的同时,公安机关还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作配合,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和基层“拍蝇”同步推进,深入落实“一案三查”和“两个一律”的要求,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2018年9月,省公安厅与16个州市公安局签订深挖彻查“保护伞”责任状,逐一交办涉嫌“保护伞”线索,同时派出督导组进驻部分州市公安机关,对3起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及其他重大黑恶案件进行逐一梳理、评析和倒查,深挖彻查案件背后“关系网”“保护伞”,查处打击了一批涉案公职人员。

  压实责任

  全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一年多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各级公安机关均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重大问题、重大案件、重大线索,“一把手”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指挥、亲自推动。在侦办黑恶案件中,明确“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一包三年、责任捆绑”。同时,严格落实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由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直接督办,定期调度案件侦办情况,及时督促指导案侦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任军号担任了3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涉黑涉恶案件总负责人。

  为切实推动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采取集中督查、分片督查、专项督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和群众呼声,层层压实责任。

  ——去年6月,省公安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轮“百人大督察”,及时发现和整改了一批问题。

  ——去年12月,组织开展第二轮“百人大督察”,组建16个督导组并在专项斗争期间“一包三年”。督导期间对在专项斗争中战果不明显的州市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进行集体约谈39人次,查找发现10个方面398个具体问题,全面推动整改落实。

  ——今年1月1日至4月10日,省公安厅又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围绕宣传大发动、线索大排查、攻坚大要案、深挖大彻查、乱点大整治、百人大督察等六个重点方面开展为期100天的“百日攻坚大会战”,全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必须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各级公安机关还通过多种传播渠道滚动宣传《关于在全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和《云南省公安机关涉黑涉恶举报奖励办法》等内容,累计张贴通告380余万张,开展各类广场集中宣传4200多场次,充分调动起人民群众参与斗争的积极性,形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声势。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接到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近5000条,并从中核查深挖出了一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团伙。

  “一年来,全省公安机关重拳出击、攻坚克难,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达到‘一年打击遏制’的要求,但这份成绩单仅仅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省公安厅副厅长胡祖俊说,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咬定目标不放松,进一步加强对新型黑恶犯罪调查研究,强化与检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犯罪,重拳出击、依法严惩。同时,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将打击黑恶犯罪与社会治安乱点整治、深挖彻查“保护伞”“关系网”整体推进,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为专项斗争取得最终胜利奠定坚实基础。(记者 郎晶晶)

责任编辑:董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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