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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节前 云南16州市将全部成立游客退货监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2日 12:32:00  来源: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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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网讯(记者 毕芃)4月22日,记者从《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五一”节前,云南各州、市以及长水机场将全面推广丽江经验,全部建立起游客退货监理中心,方便游客退货、换货。

  作为保障《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顺利实施的“六条措施”之一,本月内,16个州、市和长水机场都将成立游客退货监理中心。游客退货监理中心将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投诉处置体系,建立起游客购物退货换货工作机制。5月1日起,云南全省将正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受理游客购物退货诉求,进而全面提升游客购物品质,不断优化游客购物消费环境,持续提高商品销售企业售后服务水平,及时、高效、便捷地向游客提供退换货服务,切实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发布会上,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和丽贵介绍,全省各地政府安排设置了专项资金,用于先行垫付游客购物退款,第一时间满足游客合理退货诉求。退货流程也已明确:核实应予退货并经销售企业确认的,直接由销售企业第一时间退款;经核实应予退货但销售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退货义务的,先由退货中心第一时间垫付退款,再与销售企业协调或通过其他渠道收回垫付退款。

  游客在购买商品后需要进行退货的,也要注意以下3个方面:一是要选择正规的商品销售企业购买商品;二是购买商品后要商家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三是退货商品未因人为原因造成物理及化学性质改变。

责任编辑:范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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