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警方查获。 杜孝刚 摄
云南网讯(记者 熊强 通讯员 宋星坤 杜孝刚)近日,云南昭通警方毫不留情地把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的陈某送进了拘留所。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6月21日,昭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水昭高速交巡警大队严守高速公路入口关,开展周五、周末全国集中统一夜查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在行动中,执勤民警查获一起严重违法行为。
19时32分许,一辆云A牌照的黄色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从G85银昆高速昭通段靖安收费站驶出,四中队执勤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要求该车驾驶员陈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陈某回答说驾驶证因出行匆忙遗忘在家里了,只能提供行驶证。民警使用警务通对其进行人脸识别后查明,陈某持有的B2类机动车已经处于吊销状态。执勤民警随即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了该车,通知其15日内携带相关证件到中队接受处理。
判决书。 杜孝刚 摄
6月26日,陈某来到水昭大队四中队接受处理。民警经过调查后查明:陈某于2018年6月4日21日23时许,醉酒驾驶车辆在昆明市西山区二环西路被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昆明交警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2019年6月17日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也就是说2019年6月21日陈某驾车在靖安收费站被昭通高速交警查获时,法院判决送达生效刚三天,法律在他的心目中就是一纸空文。
6月27日,昭通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对其陈某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