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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一男子冒充云南省纪委公职人员被拘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2日 12:22:44  来源: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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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2日《云南日报》刊登了一篇《警情通报》。据此通报称,近日,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在“两周三查”工作中,查获一名买卖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冒充现役军官和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公职人员的违法人员。

  退伍后冒充现役军人招摇撞骗

  被查获违法人员叫蒋合先,男,31岁,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富乐镇人,身份证号码53032419880513XXXX。2017年,蒋合先从部队退伍后,一直闲居在家,受虚荣心驱使,经常对战友和朋友谎称自己在云南省纪委工作;2018年6月22日,蒋合先谎称自己是“云南省纪委办公室的秘书”,吹嘘可为他人办理工作调动,欲向罗平县一公职人员借款人民币三万元,被对方拒绝;2018年9月10日,蒋合先以退伍军人身份受邀参加云南省曲靖市某学校新生入学思想教育活动,后向校方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谎称其将分配到云南省纪委工作,误导校方在互联网上发布的文章中出现蒋合先系云南省纪委公职人员的虚假身份信息。

  通报称,案件侦办过程中,公安机关查获蒋合先随身携带的一本《军官证》,经核实该证系其购买伪造的某部队团副参谋长《军官证》。

  日前,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已对违法人员蒋合先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处罚。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后果很严重

  公安机关正告,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严惩;群众发现以上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110。

  记者查阅有关媒体报道,发现近年来冒充国家公职人员、假军人到处招摇撞骗的违法案件还不少。这些违法者终究被识破并被绳之以法。

  有关法律规定得很明确,践踏法律者也必将遭到法律严惩。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第三条 规定,军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组成部分。军官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在社会生活中享有与其职责相应的地位和荣誉。国家依法保障军官的合法权益。

  严厉查处假冒军队单位、假冒军人、假冒军车

  近年来,假军人招摇撞骗的报道不时见诸报端,这些假冒军人给不少爱军拥军的朋友们带来了不少困扰,甚至造成了人身财产的损失。

  《云南日报》曾报道,近年来,云南省假冒军队单位、假冒军人、假冒军车“三假”问题等时有发生,例如,近年来昆明警备司令部联合公安部门破获的打着“解放军总后基建营房部某施工大队”招牌行骗的特大诈骗案和李某假冒军车贩毒案,文山警备司令部联合公安部门破获的假冒军人到边境一线村寨介绍地方青年入伍收取好处费等案;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冒充军人和军队单位,采用发包工程、招兵、上军校、行医治病等手法招摇撞骗,以及伪造军车牌照偷逃税费、躲避边境检查等非法行为,严重损坏军队的整体形象。军地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下大力气纠治,严厉查处假冒军队单位、假冒军人、假冒军车“三假”问题。

  2017年,云南省军区及所属军分区在云南省多个景区设置纠察点,并与景区建立通联协查机制,景区工作人员可通过联系电话呼叫纠察查验证件真伪,一旦发现有人使用假军人证,立即按照相关规定对其实施暂扣处理。对于多次使用假军人证件的“惯犯”,他们不仅会把作案者的信息发送到辖区各大景区将其列入“游客黑名单”,还会通报有关部门,把其用假证的经历纳入个人征信系统的公共记录中。这一军地联合查纠的做法取得了良好成效。

  云南网记者 左超 综合 云南日报 解放军报

责任编辑:李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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