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看点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社会频道 >> 云南看点 >> 正文
游客开车进大理洱海拍照被罚2000元 网友:处罚太轻应拘留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5日 10:18:00  来源: 云南网
分享至:
游客开车进大理洱海拍照。网友供图

  云南网讯(记者 熊强 赵黎浩 实习生 张楚涵)近日,一段内容为“一辆陕西牌照的绿色吉普车在大理银桥镇下棚的洱海边‘洗车’”的视频刷屏当地网友的朋友圈,再次引发众怒。记者从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获悉,经调查核实,该局已于7月22日上午场找到当事人并对其处以2000元的罚款。

  网友提供的视频显示,一辆牌照为“陕C”开头的绿色吉普车停在洱海边,水位漫过车轮底部,有一名身穿白色T恤和卡其色短裤的男子站在车右前方。在这名男子左侧约50米站着正摆拍照姿势的白衣女子和举着相机拍照的男子。

  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在22日上午看到微博后,立即组织事发地点周边的管理人员出动将当事人杜某当场抓获。随即,带往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做进一步调查。

洱管局依据《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对杜某进行2000元的处罚。网友供图

  经调查得知,当事人杜某把车开入洱海是为了拍照,并不是网传的“洗车”。洱管局依据《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对杜某进行2000元的处罚,并批评教育。事后,杜某认错态度良好,并表示以后会遵守相关法律。

  碧波浩渺,白云悠悠的大理洱海,是国内享有盛誉的风景区,也是许多游客“打卡”必到之地。“大理尚游旅行”等网友在微博下评论道“处罚力度太轻,要加大处罚力度”。名为“禅墨-亦禅”的网友称“坚决维护洱海水资源保护,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

  近年来,游客开车进洱海洗车或在旁边生火做饭现象屡禁不止,是处罚太轻还是游客平日里不关注新闻?

  “随着国家对洱海保护的重视,在洱海抓鱼、采莲藕都会被拘留。”云南大理本土知名学者施怀基认为,目前官方对于游客把车开进洱海的处罚力度太轻,严重者应该拘留。他建议,在洱海边能开车下水的通道,环海路上应多设置“车辆禁止驶入海滩,违者依法罚款”的警示标志,并在外地车辆进入大理后发送保护洱海,禁止在洱海洗车,捕鱼,游泳等违法行为的短信。“现在环海路上很多能开进车的洱海的入口的标志不明显,一些游客也确实不知道,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处罚和宣传力度。” 

◆◆
案例:开车进洱海屡禁不止
◆◆

  2018年1月30日,王某某和冯某某两人带其家人自驾至双廊镇红山环海路时,因车辆过脏便将车辆开入洱海清洗。在清洗过程中被镇巡海人员发现,随即被双廊综合联动执法大队批评教育并依据相关法律分别给予两人2000元的行政处罚。

  2018年7月4日,朱某某携家人于当日下午4时驾车沿环海西路游玩,行至湾桥镇石岭镇洱海水域时将车开入洱海并清洗车辆。随后,洱海派出所将此案移交大理市洱海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大队依据《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朱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2019年2月7日,张某某携其家人驱车来到大理市下关洱滨村南边的洱海边游玩并清洗车辆。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依据《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张某某处以2000元的罚款处罚。当事人张某某在缴纳罚款后对自己的行为深表歉意并表示以后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019年4月19日,崔某某及其朋友为给汽车“降温”,将牌照为“冀G”开头的小轿车开入喜洲镇何矣城附近的洱海洗车洗车过程被网友拍下。当事人崔某某于当日下午17时被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传唤至执法点并处以2000元罚款处罚。

责任编辑:吴珺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