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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 云南金平市民不堪其扰上交森警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4日 19:43:01  来源: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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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4日,记者从云南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获悉,市民蒋先生由于私养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经常扰民无法约束住它,主动求助森警并上交保护动物。

民警和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人员接手猕猴 金平县森林公安局供图

  11月3日上午9时左右,金平县森林公安局接到110指挥中心警情称:“当地金河镇一市民要将自己养了六、七年的猴子上交给森林公安局,请前往处理。”

  接警后,金平县森林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赶往该市民家中,在报案的蒋先生家中见到了两只成年的猴子。蒋先生说,2012年初,他去金河镇隔界亲戚家中做客,在亲戚家中见到两只可爱的小猴子,亲戚称这两只小猴子是在边境路上看到有人售卖他心生怜悯买下来家中饲养的,亲戚见到蒋先生也很喜欢这两只猴子并将它们送给了蒋先生。

猕猴被放归山林 金平县森林公安局供图

  蒋先生将这两只猴子带回金平家中的精心饲养,慢慢的这两只猴子越来越大,也越来越调皮,近年来家里的厨房和仓库等经常被翻得乱七八糟,有时它们还会翻墙跳进邻居家的院子里和小狗嬉闹玩耍,有时还会抓伤抓死邻居饲养的小鸡小鸭,蒋先生没有办法不得不将它们关进笼子里,虽然蒋先生对它们关爱有加,但受到约束的猴子脾气越来越暴躁,怕影响到邻居们的生活,蒋先生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经动物专家鉴定,这两只猴子为猕猴(学名Macaca mulatta),是亚洲、乃至中国最常见的一种猴,也称为猢狲,黄猴、恒河猴、广西猴。猕猴适应性强,容易驯养繁殖,生理上与人类较接近。在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猕猴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兽类》中被列为易危种。

猕猴被放归山林 金平县森林公安局供图

  考虑到这两只猕猴从小被人工驯养,民警联合县林草局及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职工深入保护区森林密集处将它们进行了放归野外。

  民警介绍,猕猴是亚洲乃至中国最常见的一种猴,它们适应性强,容易驯养繁殖,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提醒广大市民,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饲养国家保护动物,如果遇到需要救助的动物,请与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系。

  云南网记者 赵岗 通讯员 黑萍英 赵志平 李玥莹 段志雄

责任编辑:毛雪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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