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0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操作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的官方税收管理、个税申报系统手机应用“个人所得税”消息显示:根据政策要求,2020年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税的纳税人,需要进行确认或重新采集,请及时完成确认或采集,以避免影响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享受。如果未及时关注、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能会对明年继续享受政策带来一定影响。
据“个人所得税”App《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温馨提醒》显示,为确保2020年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扣缴义务人需及时在App首页“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模块,关注2019年已填报过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发生变化,如有变化,请及时修改。如果扣缴义务人未曾填报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但2020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可以享受,请及时在App首页“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模块中填报相关信息。
确认与修改申报分别如何操作?
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确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在2019年已享受过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并需要2020年在单位继续办理扣除,需根据政策享受条件并结合明年实际情况,在今年12月及时关注前期填报信息的变化情况。
如果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在应用商店搜索“个人所得税”下载App,进行人脸识别认证注册或大厅注册码注册,之后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升级到最新版,点击页面上的“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将2019年度信息带入2020年度进行填报,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即可。
点击“一键确认”后,信息提交成功,可以在App中点击“查询”-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择年份2020-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
需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点击页面上“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将2019年度信息带入2020年度进行填报,如有修改,如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相关信息等,可以点击“修改”。
如修改子女教育扣除比例,具体分配标准为: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修改赡养老人的分摊比例:独生子女可以直接按月扣除2000元,不需选择分摊方式,非独生子女需要选择分摊方式,如子女平均分摊、被赡养的老人指定分摊、子女间约定分摊等。
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如果在2020年度有新增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则需点击App首页-申报专项附加扣除,选择2020年度,值得注意的是,在填报前,需要提前准备相关信息。
在填报子女教育项目前,需提前准备子女教育信息,包含受教育阶段、受教育时间段等;子女、配偶身份证号码;填报继续教育项目前,需要提前准备继续教育信息,包含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信息:教育阶段、入学时间、毕业时间,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教育类型、证书取得时间、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填报大病医疗项目前,需提前准备患者信息: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大病医药费用支出可限额内据实扣除,需要提供患者证件信息,医疗信息:包含个人负担金额、医药费用总金额,按照相关就医凭证据实填写;填报住房贷款利息项目前,需提前准备产权证明、贷款合同;填报住房租金项目前,需提前准备住房租赁信息、工作城市信息;填报赡养老人项目前,需提前准备被赡养人信息、共同赡养人信息等。(记者 朱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