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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监督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重归自然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9日 10:04:00  来源: 云南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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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兰坪: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监督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重归自然

  2019年12月6日,在怒江州兰坪县检察院监督下,兰坪县森林公安局、兰坪县林业草原局新生桥天保所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中涉案的2只高山兀鹫进行放生,切实保障了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能够回归自然、繁衍生息。

  年内,兰坪县森林公安局多措并举,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案件,依法向兰坪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3起,涉案高山兀鹫活体2只。涉案被告人和妹昌、和学昌、和龙啤因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兰坪县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到7年不等的刑期,并同时处以高额罚金。依法扣押的两只高山兀鹫活体在新生桥天保所的精心照料和管护下,生命体征已恢复正常,具备放生条件。为了让两只高山兀鹫更好地回归自然,兰坪县检察院对放生地点、放生环境进行细致考察后,连同相关部门对涉案高山兀鹫进行放生。

  近年来,在兰坪县丰富多样的野生动物资源背后,是频频发生的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保护动物案件,针对这一现状,侦查机关将会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打击力度,力求刹住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保护动物的不良风气,兰坪县检察院也将继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跟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促进兰坪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资源永续利用,为全县野生动物资源的安全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杨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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