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 记者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采取有力措施部署开展相关药品和防护用品的保证供应和价格监管工作。
1月22日上午,云南省市场监管局下发《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关注相关药品及防护用品价格的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关注相关药品和防护用品的保证供应和及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的价格波动情况。严肃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同时,云南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省内相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药销售企业召开提醒告诫会。要求参加会议的各相关企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诚信经营,杜绝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发生。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推动价格过高上涨,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对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另外,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企业要保证产品质量,积极组织货源,加强运行调度,保持合理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价格监管,密切关注相关药品和防护用品市场价格,督促和指导各地做好提醒告诫及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通过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投诉,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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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告诫经营者:疫情相关用品不得哄抬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