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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全省民政系统响应20条措施 筑牢福利机构疫情防控防线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31日 16:38:50  来源: 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张蕊)记者从云南省民政厅获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云南省民政厅结合云南养老及儿童福利机构实际,采取了严格的管控措施,养老、儿童福利机构全封闭式管理。

  云南省民政厅成立了疫情应对工作协调小组,印发了《云南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民政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以及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一版)的紧急通知》《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全省社会组织积极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5条措施的通知》,组织信息上报和共享,实时监测各地防控形势和工作动态。

  根据《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0条措施》要求,各地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实施养老、儿童福利机构全封闭式管理,要求各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原则上暂停运营。同时充分利用视频、电话等信息手段,加强全省养老、儿童福利机构的督查检查,省级每天按照不少于10%、州(市)级不少于30%、县(市、区)级100%的机构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全省787个养老机构、46个儿童福利机构全面实施了封闭管理未接到感染报告。

  各级民政部门要求养老、儿童福利机构通过张贴告示、发信息、建立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对在院老人和儿童进行防疫知识宣传,做好老人和家属的解释沟通工作。加强留院工作人员培训,减少工作人员流动,留院工作人员全部掌握防疫知识。

  省、市、县民政部门全面建立安全应急值班制度,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扎实做好养老、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的信息收集、登记处置工作。

责任编辑:郭建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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